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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28232-2020《臭氧消毒器卫生要求》解读

日期:2025-03-13 15:00:02 浏览:80
内容简介:GB 28232-2020《臭氧消毒器卫生要求》解读一、标准的基本信息1. 标准号:GB 28232-20202. 标准名称:臭氧消毒器卫生要求3. 发布日期:2020年4月9日4. 实施日期:2020年11月1日5. 发布单位: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6. 主管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7. 归口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

GB 28232-2020《臭氧消毒器卫生要求》解读

一、标准的基本信息

1. 标准号:GB 28232-2020

2. 标准名称:臭氧消毒器卫生要求

3. 发布日期:2020年4月9日

4. 实施日期:2020年11月1日

5. 发布单位: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6. 主管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7. 归口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8. 标准性质:强制性国家标准

9. 主要起草单位: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所、中国人民解放军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山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黑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10. 主要起草人:朱仁义、李涛、田靓、魏秋华、孙惠惠、徐燕、崔树玉、林玲、胡国庆、王东升、姜天华、徐娟、丁香鹏、吴志敏、高超、张春凤

《臭氧消毒器卫生要求》解读

二、标准内容

(一)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臭氧消毒器的原材料要求、技术要求、应用范围、使用方法、检验方法、运输和贮存、铭牌和使用说明书。适用于通过介质阻挡放电、紫外线照射和电解方式产生臭氧的臭氧消毒器。

(二)原材料要求

1. 臭氧发生器

介质阻挡放电式:臭氧发生单元介质和电极材料应使用耐臭氧材料,保证在放电条件下和臭氧环境中可长期稳定工作。供气气源应符合表1的要求,并在臭氧发生器进气端安装滤膜孔径≤0.1μm的过滤装置。以空气为冷却方式时,冷却空气的相对湿度应≤85%;以水为冷却方式时,直接冷却臭氧发生器的冷却水6.5≤pH≤8.5,氯化物含量≤2。

紫外线照射式:紫外线灯管应采用石英玻璃或紫外线透过率相当的原材料制成。臭氧紫外线杀菌灯的初始臭氧产出率应不低于标示值的80%,符合GB/T19258的规定。

电解式:电解反应槽材料应选用耐臭氧的高分子或金属材料,膜电极材料应选用质子交换膜和贵金属及其合金。产气源应使用电导率≤5uS/cm的去离子水。

2. 臭氧消毒器部件:接触臭氧的部件应使用耐臭氧材料,保证在臭氧环境中可长期稳定工作。

3. 气水混合装置:应使用低能耗、高溶气效率的气水混合元件,溶气效率应≥50%。应设置气水分离装置,分离未溶解的气态臭氧,并设置臭氧尾气分解装置,将分离出的臭氧气体分解。

4. 监控装置:应对设备工作场所空气中臭氧浓度进行监测,防止臭氧泄漏。有人状态下空气中臭氧浓度超过GBZ2.1规定的限值时,装置应报警并立即关机。宜具有数据储存、打印功能。

(三)技术要求

1. 介质阻挡放电式臭氧消毒器

基本工作条件:在环境温度5℃~45℃,相对湿度≤85%,冷却水进水温度≤35℃条件下,臭氧消毒器应能连续使用。

性能要求:臭氧消毒器臭氧浓度、产量、电耗应符合表2的要求。对于大、中型臭氧消毒器,臭氧产量的调节和控制范围应为10%~100%。

2. 紫外线照射式臭氧消毒器

基本工作条件:在环境温度5℃~45℃,相对湿度≤85%,使用电源电压220V±22V,使用电源频率50Hz±1Hz条件下,臭氧消毒器应能连续使用。臭氧气体浓度应≥60mg/m³。在开机5min后,正常工作状态下紫外线灯辐射照度应达到稳定,波动范围不大于均值的5%。新紫外线灯的有效寿命应≥1000h。

3. 电解式臭氧消毒器

基本工作条件:在环境温度5℃~45℃,相对湿度≤85%,使用电源电压220V±22V,使用电源频率50Hz±1Hz条件下,臭氧消毒器应能连续使用。

性能要求:臭氧消毒器臭氧浓度、产量、电耗应符合表2的要求。

(四)应用范围

1. 空气消毒:适用于医院、食品加工厂、制药厂等场所的空气消毒。

2. 水消毒:适用于饮用水、游泳池水、医院污水等的消毒。

3. 物体表面消毒:适用于医疗器械、餐饮具、食品加工管道、医疗用品等的消毒。

(五)使用方法

1. 空气消毒:根据消毒空间大小,确定臭氧发生器的功率和臭氧浓度。一般情况下,臭氧浓度应控制在0.1mg/m³以下,消毒时间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 水消毒:根据水的流量和水质,确定臭氧投加量。一般情况下,饮用水中臭氧投加量为0.5mg/L~1.5mg/L,消毒时间应保证水中臭氧与微生物充分接触反应。

3. 物体表面消毒:将臭氧气体直接作用于物体表面,或通过气水混合装置将臭氧溶于水后进行喷雾消毒。臭氧浓度和作用时间应根据物体表面材质和污染程度确定。

(六)检验方法

1. 臭氧浓度测定:采用碘量法或化学发光法等方法测定臭氧浓度。

2. 臭氧产量测定:通过测量单位时间内臭氧发生器产生的臭氧质量来确定臭氧产量。

3. 臭氧电耗测定:记录臭氧发生器在一定时间内消耗的电能和产生的臭氧质量,计算电耗。

(七)运输和贮存

1. 运输:臭氧消毒器在运输过程中应避免剧烈震动、碰撞和雨雪淋湿。

2. 贮存:应贮存在通风良好、干燥、无腐蚀性气体的仓库内,堆放应平稳,避免阳光直射。

(八)铭牌和使用说明书

1. 铭牌:应标明产品名称、型号、规格、生产日期、出厂编号、执行标准等信息。

2. 使用说明书:应包括产品简介、使用方法、维护保养、注意事项等内容,指导用户正确使用和维护臭氧消毒器。

三、标准作用

1. 医疗领域:规范了医疗器械、医疗用品及医院空气、污水等的消毒方法和要求,提高了医疗环境的安全性。

2. 食品加工行业:为食品加工管道、餐饮具等的消毒提供了明确的标准,保障了食品卫生安全。

3. 饮用水处理:规定了饮用水消毒中臭氧的投加量、接触时间及副产物控制要求,确保饮用水符合卫生标准。

4. 公共场所消毒:适用于酒店、商场、学校等公共场所的空气和物体表面消毒,有效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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