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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39727-2020《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解读

日期:2025-04-23 16:04:12 浏览:66
内容简介:以下是对GB39727-2020《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解读:一、标准的基本信息1.发布信息:该标准于2020年12月24日由生态环境部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2.主管部门及归口部门:由生态环境部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归口于生态环境部。3.英文标准名:Emissionstandardof

以下是对GB39727-2020《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解读:

一、标准的基本信息

1.发布信息:该标准于2020年12月24日由生态环境部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2.主管部门及归口部门:由生态环境部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归口于生态环境部。

3.英文标准名:Emissionstandardofairpollutantsforpesticideindustry。

4.起草人及单位:主要起草人众多,包括李晶、杨忠国、段立哲等,起草单位有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等多家单位。

5.国际标准分类号:13.040.40。

6.中国标准分类号:Z60。

GB39727-2020《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解读

二、标准内容

1.排放控制要求:明确了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有组织排放和无组织排放的控制要求,包括对不同生产工艺、设备及排放源的具体限值规定,如备料、反应、发酵等工艺排气,以及储罐、装载等辅助环节排气中的污染物浓度限值等。

2.监测要求:规定了企业应按照有关法律和《环境监测管理办法》等规定,建立企业监测制度,制定监测方案,并对污染物排放状况及其对周边环境质量的影响开展自行监测,同时明确了监测点位、监测指标、监测方法等要求。

3.企业边界监控要求:对农药制造工业企业边界的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进行了规定,以加强企业边界环境管理,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4.达标判定:明确了判定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是否达标的依据和方法,包括对有组织排放和无组织排放的监测数据评估等。

5.实施与监督:规定了标准的实施主体和监督方式,明确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负责标准的组织实施与监督。

三、标准应用场景

1.环境影响评价与环保设施建设:在农药制造工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中,作为评估项目大气污染物排放是否符合要求的重要依据,同时指导企业设计和建设相应的环境保护设施,确保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

2.企业日常环境管理:农药制造企业需依据该标准对自身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日常监测和管理,通过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如废气收集处理系统、VOCs治理设施等,确保各项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同时加强生产过程中的无组织排放控制。

3.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作为企业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重要依据,验收时需对照标准要求,对大气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和监测,确保项目各项环保措施落实到位,排放达标。

4.排污许可证核发:在农药制造企业的排污许可证核发过程中,该标准是确定企业允许排放大气污染物种类和数量的重要参考,核发部门将根据企业的生产工艺、设备及排放源等情况,结合标准要求,核定排污许可证上的排放许可限值。

5.环境监管执法: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在对农药制造企业进行日常环境监管执法时,将依据该标准对企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存在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的企业依法进行处理。

四、总结

1.重要意义:该标准的实施对加强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防治、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保障公众健康具有重要意义,有助于推动农药制造行业的绿色可持续发展。

2.推动技术进步:促使农药制造企业加大环保投入,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和污染防治技术,提高废气治理水平,从而推动整个行业的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

3.完善环境标准体系:进一步完善了我国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体系,使农药制造工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更加科学、规范和严格,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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