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18100.3-2010《摩托车照明和光信号装置的安装规定 第3部分:三轮摩托车》标准指南
一、标准基本信息
2010 年,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了 GB 18100.3-2010《摩托车照明和光信号装置的安装规定 第 3 部分:三轮摩托车》,并于 2011 年 1 月 1 日起正式实施。该标准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主管,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管理。英文标准名为 “Motorcycles — Installation of lighting and light signalling devices — Part 3: Three-wheel motorcycles”,由起草组起草,国际标准分类号为 43.120。
二、标准内容
1. 照明装置 :三轮摩托车需安装前照灯、后位灯、制动灯以及侧面标志灯。前照灯要符合规定发光强度,避免眩目强光。
2. 光信号装置 :应安装方向指示灯和危险警告灯,开启时发出明显可见光信号,由驾驶员控制。
3. 安装要求 :装置按车辆设计位置安装,与车辆电气连接良好。前照灯照射角度可调节,确保光束准确投射路面。
三、标准应用场景
1. 夜间行驶 :在无路灯乡间小路或城市夜行,前照灯亮度角度保障车手行人安全,后位灯让后车看清三轮车轮廓。
2. 恶劣天气 :雨雾天气,照明装置穿透力至关重要,方向指示灯和危险警告灯提醒驾驶员前方车辆行驶意图。
3. 紧急避让 :突发情况如动物横穿或前车急刹,制动灯和危险警告灯及时亮起,增强车辆警示性,降低事故风险。
四、总结
GB 18100.3-2010 标准严格规定三轮摩托车照明和光信号装置安装要求,提升其在实际场景交通安全水平,体现我国对摩托车行业规范化管理重视,推动车主及全社会安全意识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