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38449-2019《蓄热式轧钢加热炉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解读
一、标准的基本信息
1. 发布时间:2019年12月31日
2. 发布单位: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3. 实施日期:2020年7月1日
4. 主管部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5. 归口部门: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6. 起草单位:北京科技大学、神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标准化研究院等
7. 起草人:潘崇超、夏德宏、吴道洪等
8. 中国标准分类号:F01
9. 国际标准分类号:27.010

二、标准内容
(一)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以高炉煤气、混合煤气为燃料的连续运行的蓄热式轧钢加热炉,涵盖推钢式加热炉、步进式加热炉和转底式加热炉。
(二)能效等级及限定值
标准将蓄热式轧钢加热炉的能效等级划分为3级,其中1级能耗最低。具体能效等级指标及能效限定值如下:
1. 双蓄热式轧钢加热炉
中小型型材,出料温度1 100±50℃:1级单位产品能源消耗为1.05 GJ/t,2级为1.12 GJ/t,3级为1.18 GJ/t
大型材、板卷,出料温度1 200±50℃:1级单位产品能源消耗为1.14 GJ/t,2级为1.21 GJ/t,3级为1.27 GJ/t
厚板,出料温度1 200±50℃:1级单位产品能源消耗为1.20 GJ/t,2级为1.27 GJ/t,3级为1.33 GJ/t
钢管,出料温度1 225±25℃:1级单位产品能源消耗为1.22 GJ/t,2级为1.30 GJ/t,3级为1.37 GJ/t
2. 单蓄热式轧钢加热炉
中小型型材,出料温度1 100±50℃:1级单位产品能源消耗为1.02 GJ/t,2级为1.08 GJ/t,3级为1.14 GJ/t
大型材、板卷,出料温度1 200±50℃:1级单位产品能源消耗为1.10 GJ/t,2级为1.17 GJ/t,3级为1.23 GJ/t
厚板,出料温度1 200±50℃:1级单位产品能源消耗为1.16 GJ/t,2级为1.23 GJ/t,3级为1.29 GJ/t
钢管,出料温度1 225±25℃:1级单位产品能源消耗为1.18 GJ/t,2级为1.26 GJ/t,3级为1.32 GJ/t
(三)测试方法
测试条件应符合GB/T13338和GB17167,测试钢种应依据设计钢种。在额定工况下,能耗测试时间为6h,连续3次测量第3小时至第4小时间的合格坯料产品产量和消耗的燃料量。
三、标准作用
(一)钢铁企业生产环节
该标准为钢铁生产企业提供了明确的能效指标,企业可以依据标准对蓄热式轧钢加热炉的运行状况进行评估,发现能效不达标的情况后,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技术改造或设备更新,从而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生产成本。
(二)设备制造企业
对于蓄热式轧钢加热炉的制造企业,该标准是产品设计和生产的依据。制造企业需要确保所生产的加热炉符合标准中的能效等级要求,以满足市场需求和客户对能效的期望,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三)行业监管
监管部门可以依据GB 38449-2019标准对钢铁行业的蓄热式轧钢加热炉进行能效监管,对不符合能效限定值要求的设备进行淘汰或整改,推动整个行业的能效水平提升,促进节能减排目标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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