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16869-2005《鲜、冻禽产品》新标准
一、标准的基本信息
GB 16869-2005《鲜、冻禽产品》标准于 2005 年 10 月 14 日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自 2006 年 5 月 1 日起正式实施。该标准的主管部门是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归口部门为全国屠宰加工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其英文标准名为 “Poultry products - Fresh and frozen”,起草人众多,涵盖了行业内的专家学者与从业者,他们凭借丰富的知识和实践经验,为标准的制定奠定了坚实基础。国际标准分类号为 67.120.30,这一分类号精准地将该标准定位在食品工业领域,便于在国际标准化体系中进行检索与交流,也彰显了我国在禽产品加工标准方面与国际接轨的努力与成果。

二、标准内容
该标准全面规定了鲜、冻禽产品的术语和定义,明确了 “鲜禽产品” 是指屠宰加工后,未经冷冻处理的禽类肉体产品,而 “冻禽产品” 则是经过冷冻处理,产品中心温度在 - 18℃以下的禽类肉体产品。在感官要求方面,要求产品具有正常的色泽、气味和滋味,无异味、无异物,肉体应紧密且有弹性。理化指标严格控制,如挥发性盐基氮含量,鲜禽产品不得超过 15mg/100g,冻禽产品不得超过 20mg/100g,这有效保障了产品的品质。微生物指标更是关键,规定了菌落总数、大肠菌群等指标的限量值,严格限制致病菌如沙门氏菌、志贺氏菌等不得检出,全方位保障了消费者的食用安全,为禽产品市场树立了明确的质量标杆。
三、标准应用场景
在禽类屠宰加工企业,从屠宰环节开始,该标准就发挥着关键作用。屠宰人员依据标准对禽类进行规范屠宰,确保肉体完整、无损伤,随后在加工过程中,严格控制温度、时间等参数,保证产品符合感官与理化要求。在产品包装环节,企业需按照标准标注产品信息,如生产日期、保质期、储存条件等,让消费者能够清晰了解产品情况。进入市场后,监管部门依据此标准对市场上销售的鲜、冻禽产品进行抽检,检查产品是否符合标准规定的各项指标,一旦发现不合格产品,立即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保障市场秩序。餐饮行业在采购禽产品时,也以该标准为依据,挑选符合质量要求的食材,确保为消费者提供安全、美味的菜肴,从生产源头到消费终端,标准贯穿始终,守护着整个产业链的质量安全。
四、总结
GB 16869-2005《鲜、冻禽产品》标准的制定与实施,为我国禽产品行业带来了规范与秩序。它不仅保障了消费者的健康权益,还促进了企业的规范化生产,提升了我国禽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随着行业的不断发展,我们期待该标准能够持续更新完善,以适应新的技术与市场变化,持续为行业保驾护航,推动我国禽产品行业迈向更高的发展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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