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15269.4-2011《雪茄烟 第4部分:感官技术要求》解读全文
一、标准的基本信息
GB 15269.4-2011《雪茄烟 第4部分:感官技术要求》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2011年12月30日正式发布。该标准的实施日期为2012年7月1日。标准的主管部门为国家烟草专卖局,归口部门为全国烟草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其英文名称为“Cigars — Part 4: Sensory technical requirements”,国际标准分类号(ICS)为65.160.20,起草人为多位来自烟草行业和相关研究机构的专业人员。作为雪茄烟系列标准的组成部分,该标准为雪茄烟感官品质的评价提供了规范依据,填补了雪茄烟行业在感官技术领域标准化管理的空白。
二、标准内容
标准将雪茄烟的感官技术要求分为外观、香气、吸味和燃烧性能四个方面,具体如下:
外观:雪茄烟外观应符合无破损、色泽一致、卷制紧实等要求,不允许存在明显瑕疵。
香气:规定了雪茄烟香气浓郁、持久且具有天然烟草的特征,需避免不良气味或异杂味。
吸味:要求烟气柔和、醇厚且浓度适中,不应有刺激性或焦糊味。
燃烧性能:点燃后需保持均匀燃烧,不应出现熄火或冒烟不畅的现象。
此外,标准还提出了感官评价的流程与方法,包括抽样原则、评价条件等,以确保评价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三、标准应用场景
本标准适用于雪茄烟的生产、检验、销售及品鉴全过程。具体场景如下:
在雪茄烟生产过程中,制造商需按照标准对成品进行感官检测,确保符合市场要求。
在销售阶段,该标准为消费者提供了一种客观的参考体系,帮助消费者挑选品质上乘的雪茄烟。
对于雪茄烟品鉴师,标准明确了评价维度,使品鉴更具专业性和权威性。
在国际贸易中,标准为雪茄烟的进出口提供了统一的品质评价依据,促进公平交易。
标准的实施有效规范了雪茄烟市场,为产品质量提升和消费者体验优化提供了有力保障。
四、总结
GB 15269.4-2011《雪茄烟 第4部分:感官技术要求》为雪茄烟行业在感官品质控制方面提供了重要的技术规范,填补了行业标准化体系的空白。通过外观、香气、吸味及燃烧性能的详细要求,标准为雪茄烟的生产、销售及品鉴提供了科学依据。它的实施不仅有助于提升产品质量,也对消费者体验优化和行业健康发展具有深远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