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对 GB 19153-2019《容积式空气压缩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的解读:
一、标准的基本信息
1. 发布与实施:GB 19153-2019《容积式空气压缩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自 2020 年 7 月 1 日起正式实施。
2. 主管部门与归口部门:其主管部门和归口部门均为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3. 英文标准名:Minimum allowable values of energy efficiency and energy efficiency classes of volumetric air compressors。
4. 起草单位与起草人:主要起草单位有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合肥通用机电产品检测院有限公司等多家单位,主要起草人包括孙晓明、鲍洋洋等专家。
5.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27.010。

二、标准内容
1. 能效等级划分:将容积式空气压缩机的能效等级分为 3 级,其中 1 级能效最高。1 级能效为节能评价值,2 级能效为能效限定值,3 级能效为过渡期能效限定值。
2. 能效限定值规定:明确了各类容积式空气压缩机的能效限定值,低于该限定值的压缩机将不允许生产和销售。
3. 适用范围:适用于驱动电动机功率为 1.5kW~630kW、排气压力为 0.25MPa~1.4MPa 的一般用喷油回转空气压缩机等多种类型的容积式空气压缩机。
4. 试验和计算方法:详细规定了能效的试验和计算方法,包括机组比功率与机组等熵效率、输功效率换算等,确保能效测试的准确性和一致性。
三、标准应用场景
1. 生产企业:为空压机生产企业提供了明确的生产和研发标准,促使其不断改进技术,提高产品能效,推动产业升级,淘汰低效落后产品,增强市场竞争力。
2. 用户选择:帮助用户在选购容积式空气压缩机时,能够根据能效等级和限定值进行评估和比较,选择高效节能的产品,降低设备的运行成本和能源消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经济效益。
3. 市场监管:为监管部门提供了执法依据,便于对市场上的容积式空气压缩机产品进行能效监督检查,打击能效不达标产品的生产和销售,规范市场秩序,促进节能产品的推广和应用。
四、总结
1. GB 19153-2019 标准的实施对容积式空气压缩机行业具有重要意义,推动了行业的技术进步和节能发展,提高了产品的整体能效水平。
2. 该标准为各方提供了明确的指导和依据,促进了产业的可持续发展,有利于实现节能减排目标,为应对气候变化和资源环境挑战做出了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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