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锅炉烟气检测现行国家标准包含哪些?核心技术条款该如何落地执行?
答:
一、锅炉烟气检测现行国家标准名录
1. GB 13271-2014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2. GB/T 16157-1996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3. HJ/T 397-2007 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
4. HJ 836-2018 固定污染源废气 低浓度颗粒物的测定 重量法
5. HJ 693-2014 固定污染源废气 氮氧化物的测定 定电位电解法

二、标准核心内容解读
GB 13271-2014属于锅炉烟气排放控制强制性标准,适用范围为单台出力65t/h及以下蒸汽锅炉、各种容量的热水锅炉及有机热载体锅炉。标准划定燃煤锅炉颗粒物排放限值为30mg/m³,重点地区执行20mg/m³;二氧化硫排放限值为200mg/m³,重点地区执行100mg/m³;氮氧化物排放限值为200mg/m³,重点地区执行150mg/m³。燃气锅炉颗粒物限值20mg/m³,二氧化硫限值50mg/m³,氮氧化物限值100mg/m³,烟气黑度统一执行林格曼黑度1级限值。
GB/T 16157-1996明确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的技术规则。采样位置优先选用垂直管段,与弯头、阀门、变径管下游方向距离不小于6倍直径,与上游方向距离不小于3倍直径。颗粒物采集采用等速采样模式,采样误差控制在±5%以内,气态污染物采样需选用适配吸收液,采样体积均换算至标准状态下参与计算。
HJ/T 397-2007规范固定源废气监测的布点、采样、分析与质量控制要求。监测断面布点数量按烟道直径划分,直径≤0.6m设1个监测点,0.6m<直径≤1.0m设2个监测点,直径>1.0m设4个监测点。手工监测频次为每季度至少1次,重点监管企业执行每月1次,监测过程需同步开展空白试验与平行样测定,平行样相对偏差不超过10%。
HJ 836-2018适用于固定污染源废气中低浓度颗粒物检测,适用浓度上限为50mg/m³,方法检出限1.0mg/m³,测定下限4.0mg/m³。采样环节使用低浓度专用采样管,滤膜置于105℃±5℃环境烘干至恒重,两次称量差值不大于0.2mg,采样后滤膜按相同条件恒重称量,完成浓度核算。
HJ 693-2014适用于锅炉烟气中氮氧化物现场快速测定,测定范围覆盖3mg/m³~3000mg/m³。检测仪器开机后需完成系统校准,校准误差不超过±5%,检测过程中剔除二氧化硫、一氧化碳等干扰物质,采样流量稳定在0.5L/min~1.0L/min,直接读取氮氧化物实时浓度。
三、锅炉烟气检测的作用与实施方法
锅炉烟气检测是验证排放达标性、落实大气污染防治的核心技术环节,可为环保监管、锅炉运行优化、治理设施评估提供精准数据支撑。检测工作遵循现场勘查、监测布点、样品采集、分析测定、数据审核、报告出具的规范流程,现场采样严格执行等速采样要求,实验室分析采用标准物质校准,同步设置平行样与空白样控制质量。检测项目覆盖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等核心指标,检测数据直接作为排污许可、环保验收、监督执法的依据,通过常态化检测约束锅炉污染物排放,推动工业锅炉绿色低碳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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