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对GB12708-2020《航标灯光信号颜色》的解读:
一、标准的基本信息
发布与实施日期:2020年11月17日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2023年12月1日正式实施,全部代替了GB12708-1991标准。
归口与主管部门:由交通运输部归口,交通运输航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执行,主管部门为交通运输部。
起草单位与人员:主要起草单位包括交通运输部南海、北海、东海航海保障中心以及中山大学等,主要起草人有陈佳丽、杨有良、赵福利等多人。
国际标准分类号等:国际标准分类号为03.220.40,中国标准分类号为R63,英文标准名为Coloursoflightsignalsonaidstonavigation,标准号为GB12708-2020。

二、标准内容
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引用了GB/T8417-2003《灯光信号颜色》等文件。
颜色种类及色品区域范围:规定航标灯光信号颜色采用红、黄、绿、白、蓝五色系统,不应使用其他颜色,并明确了每种颜色在CIE1931色度图上的色品区域范围界限的交叉点色品坐标(x,y)值,如红色的坐标值有0.7100.290、0.6900.290等,无论采用何种滤色材料,灯光的色品坐标值均应在规定的相应色品区域范围内。
测量要求:增加了一般测量要求,以确保航标灯光信号颜色的准确性和一致性。
三、标准应用场景
中国海区和内河航标:本标准适用于中国海区和内河航标的各种灯光信号,包括灯塔、灯桩、浮标等,为这些航标设施的灯光信号颜色提供了统一的标准和规范,保障了船舶在海上和内河航行时能够准确识别航标信号,从而提高航行的安全性。
桥梁助航标志:对于中国海区及港口、通海河口可航行水域的桥梁上所设置的助航标志,其灯光信号颜色也应符合该标准的要求,有助于船舶在桥区水域安全航行,避免碰撞桥梁等事故的发生。
其他相关领域:除了航标设施本身,该标准还可能涉及到航标设备的生产制造、安装维护等领域,相关企业和机构需要按照标准要求生产和检测航标灯光信号设备,确保设备的颜色性能符合规定,为航标系统的正常运行提供保障。
四、总结
GB12708-2020《航标灯光信号颜色》标准的发布与实施,对统一和规范我国航标灯光信号颜色具有重要意义,它提高了航标灯光信号的准确性、可靠性和可视性,有助于减少船舶航行事故的发生,保障水上交通安全,同时也促进了我国航标技术和相关产业的发展,使其更好地与国际标准接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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