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18668-2002《海洋沉积物质量》标准解读
一、标准的基本信息
GB 18668 - 2002《海洋沉积物质量》标准于 2002 年 12 月 30 日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正式发布,自 2003 年 7 月 1 日起正式实施。这一标准的主管部门为国家海洋局,归口单位则是全国海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其英文名称为 “Quality of Marine Sediment”。众多专家参与了标准的起草工作,他们来自不同专业领域,汇聚智慧,只为构建科学合理的海洋沉积物质量标准体系。该标准的国际标准分类号为 13.060.10,精准定位在环境保护与海洋资源开发的交叉领域,为我国海洋环境保护事业筑牢根基。

二、标准内容
本标准涵盖了海洋沉积物质量的关键指标,包括重金属(如汞、镉、铅、铬等)、石油类、多氯联苯等有害物质的含量限值。这些指标的设定综合考虑了海洋生态系统的健康阈值以及人类活动的安全边界。例如,汞的含量限值严格控制在极低水平,以防止其在海洋生物体内富集,进而通过食物链危害人类健康。标准还规定了相应的监测方法,要求采用先进、准确的分析技术,如原子吸收光谱法测定重金属含量,确保数据的可靠性。此外,标准明确了不同海洋功能区的沉积物质量要求,如海洋自然保护区、海水浴场等区域的沉积物质量应达到更高标准,以保障其特定功能的正常发挥。
三、标准应用场景
在海洋环境保护领域,GB 18668 - 2002 是评估海洋沉积物污染状况的核心依据。环保部门依据此标准开展海洋环境质量监测,定期采集沉积物样本,分析有害物质含量,一旦发现超标,立即启动污染源排查与治理行动。例如,在某沿海工业区附近海域,通过监测发现沉积物中石油类物质含量超标,经溯源发现是附近船舶非法排放含油污水所致,相关部门随即依法处罚涉事船舶,督促其整改。在海洋生态修复工程中,该标准也是关键参考。在实施珊瑚礁修复项目时,需先检测沉积物质量,确保其符合标准要求,为珊瑚礁的生长提供适宜的底质环境。同时,在海洋资源开发活动中,如港口建设、海上风电安装等,工程前期必须依据此标准对施工区域沉积物质量进行评估,采取措施避免施工过程对沉积物质量造成破坏,保障海洋生态系统的稳定。
四、总结
GB 18668 - 2002《海洋沉积物质量》标准是我国海洋环境保护的重要基石,其科学合理的指标体系为海洋环境质量监测、生态修复与资源开发提供了明确指引。它如同一把精准的标尺,时刻衡量着海洋沉积物的质量状况,守护着海洋生态的健康与安全。随着海洋开发活动的日益频繁,这一标准的实施与完善将愈发重要,持续为我国海洋可持续发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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