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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饮食业油烟检测标准 GB18483 全文

日期:2026-02-12 14:13:13 浏览:4
内容简介:问:国家饮食业油烟检测标准GB18483全文包含哪些核心要求?餐饮单位油烟检测需遵循哪些配套国家标准?答:一、标准名称本部分梳理饮食业油烟检测相关核心国内标准,均为检测工作必须遵循的规范依据,涵盖排放控制、采样方法、净化设施测试等关键环节,共列举5条核心标准,具体如下:1. GB 18483-2001《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

问:国家饮食业油烟检测标准GB18483全文包含哪些核心要求?餐饮单位油烟检测需遵循哪些配套国家标准?

答:

一、标准名称

本部分梳理饮食业油烟检测相关核心国内标准,均为检测工作必须遵循的规范依据,涵盖排放控制、采样方法、净化设施测试等关键环节,共列举5条核心标准,具体如下:

1. GB 18483-2001《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

2. GB/T 16157-1996《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3. HJ 554-2010《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

4. HJ 38-2017《固定污染源废气 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5. GB 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国家饮食业油烟检测标准 GB18483 全文

二、标准内容

一. GB 18483-2001《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

该标准为饮食业油烟检测的核心依据,于2001年11月12日发布,2002年1月1日实施,替代GWPB 5-2000,旨在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控制饮食业油烟对大气环境和居住环境的污染。标准明确适用范围为饮食业单位排放油烟的管理,不含居民家庭油烟及工业油烟排放。规定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为2.0mg/m³(标准状态下干气体基准),油烟净化设施最低去除效率按单位规模划分,小型单位≥60%、中型单位≥75%、大型单位≥85%。单位规模按基准灶头数划分,每个基准灶头对应发热功率1.67×10⁸J/h,对应排气罩灶面投影面积1.1m²,其中小型≥1且<3个基准灶头,中型≥3且<6个,大型≥6个。同时明确监测要求,采样需在烹饪作业高峰时段进行,排气筒需设置永久性测试孔和采样平台,采样方法及分析方法按标准附录执行。

二. GB/T 16157-1996《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该标准为饮食业油烟采样的基础规范,规定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和气态污染物(含油烟)的采样原则、方法及质量控制要求。采样位置优先选择垂直管段,避开烟道弯头和断面急剧变化部位,距弯头、变径管下游不小于3倍直径,上游不小于1.5倍直径,矩形烟道当量直径按D=2AB/(A+B)计算(A、B为烟道边长)。采样点设置需符合要求,排气管截面积<0.5㎡时,取动压中位值处1个采样点;≥0.5㎡时,按规范划分采样网格确定采样点数。采样时需保证等速采样,采样时间和频次需结合被监测单位规模及烹饪工况,确保样品具有代表性,同时明确采样仪器的技术要求和校准规范。

三. HJ 554-2010《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

该标准配套GB 18483-2001实施,规定饮食业单位选址、布局、油烟净化设施、排气筒设置等环境保护技术要求,为油烟检测提供前置规范依据。明确饮食业单位应设置集气罩、排气筒和排风机,安装适配的油烟净化设施并保证正常运行,油烟无组织排放视同超标。排气筒出口朝向需避开易受影响的建筑物和人行通道,出口段长度至少为4.5倍直径(或当量直径)的平直管道,排烟系统需密封完好,禁止人为稀释污染物浓度。采样平台需满足不少于1.5㎡的工作面积,设置1.1m高护栏,采样孔距平台面1.2-1.3m,为检测操作提供安全规范依据。

四. HJ 38-2017《固定污染源废气 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该标准为饮食业油烟排放中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甲烷总烃为综合控制指标)的检测方法规范,适用于餐饮服务单位排气中非甲烷总烃的测定。规定采用气相色谱法,以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为检测部件,扣除甲烷后计算非甲烷总烃含量,结果以碳计。标准明确样品采集需按HJ 732规定的气袋法执行,采样后需及时分析,避免样品变质。方法检出限为0.07mg/m³,测定下限为0.28mg/m³,精密度要求为平行测定相对偏差≤10%,确保检测数据准确可靠。

五. GB 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该标准为饮食业油烟排放的环境基准依据,规定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分类及各项污染物浓度限值,间接约束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将环境空气质量分为一类、二类功能区,饮食业单位选址需避开一类功能区,二类功能区中排放的油烟需符合GB 18483-2001要求,防止油烟污染物影响周边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明确颗粒物(PM10、PM2.5)等相关污染物的24小时平均浓度限值和年平均浓度限值,为油烟检测结果的环境影响评价提供参考依据,确保饮食业油烟排放不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造成超标影响。

三、检测的作用与方法

饮食业油烟检测的核心作用是规范餐饮单位排放行为,管控油烟及挥发性有机物污染,保护大气环境和人体健康,同时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监督执法、环境影响评价、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提供科学依据,督促餐饮单位安装、维护油烟净化设施,杜绝无组织排放。检测方法严格遵循上述配套标准,采样环节采用等速采样法,在烹饪作业高峰时段连续采样3次,每次采样10分钟,采样仪器需提前校准合格。油烟浓度采用红外分光光度法测定,非甲烷总烃采用气相色谱法测定,采样后及时处理样品、分析数据。检测过程需全程记录采样点位、工况、仪器参数等信息,数据需取3次样品平均浓度,剔除无效数据后计算最终结果,确保检测过程规范、数据真实准确,全面反映餐饮单位油烟排放达标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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