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34655-2017《客车灭火装备配置要求》解读
一、标准的基本信息
1. 标准编号:GB 34655-2017
2. 中文名称:客车灭火装备配置要求
3. 英文名称:Specifications for extinguishing equipment arrangement in bus
4. 发布日期:2017年10月14日
5. 实施日期:2018年1月1日
6.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7. 主管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8. 归口部门: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14)
9. 起草单位: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公路车辆机械有限公司、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等
10. 起草人:周慧慈、赵军奎、刁藏、董海斌、洪伟艺、梁荣、王玉峰、李伟、陈笃廉、郝守海、张鹏、朱红岩、王红海
11.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43.020
12.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T09
二、标准内容
1.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M2和M3类客车、专用校车,不适用于电动汽车上D类火灾隐患处(如锂离子电池)的灭火装备配置。
2. 术语和定义:规定了灭火装备、手提式灭火器、超细干粉灭火装置等相关术语和定义。
3. 基本要求:车辆上配置的灭火装备应符合国家消防产品市场准入制度要求,能扑救A类、B类、C类和E类火灾,灭火剂不应腐蚀车辆零部件。
4. 手提式灭火器应用要求:
规格、数量和位置:客舱内应配置手提式灭火器,其充装的灭火剂应为符合GB 4066.2规定的ABC干粉灭火剂。不同类型和长度的客车应按规定选用灭火器的规格、数量和位置。
安装和标识:灭火器顶部距其正下方地板高度不应大于1.5m,其支架不应突入通道等,且应稳固安装、取用方便、位置明显易见。
5. 超细干粉灭火装置应用要求:
类型和功能:车辆上配置的超细干粉灭火装置应为符合GA 602规定的发动机舱专用灭火装置,且灭火剂应为符合GA 578规定的ABC超细干粉灭火剂,启动方式应为自动启动与手动启动并存。
其他要求:整车通电情况下,灭火装置自动启动时,应能通过声觉信号向驾驶员报警,且在任何状况下启动都不应对人员产生潜在的安全隐患。
三、标准应用场景
1. 公路客车:在公路运输中,客车需要按照标准要求配置灭火装备,以应对可能发生的火灾事故,保障乘客和驾驶员的生命安全。
2. 旅游客车:旅游客车在行驶过程中,乘客较多且活动频繁,灭火装备的合理配置能够及时扑灭初期火灾,减少火灾对乘客和车辆的损害。
3. 专用校车:专用校车承载着学生的安全,其灭火装备的配置尤为重要。标准规定了校车驾驶员和照管人员附近灭火器的配置要求,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进行灭火,保护学生的生命安全。
四、总结
1. GB 34655-2017《客车灭火装备配置要求》为客车灭火装备的配置提供了明确的规范和要求,有助于提高客车的消防安全水平。
2. 该标准的实施对于保障乘客和驾驶员的生命安全、减少火灾事故损失具有重要意义,应得到广泛的关注和严格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