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16487.10-2017《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控制标准—废五金电器》解读
一、标准的基本信息
1.标准编号:GB 16487.10-2017
2.中文名称: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控制标准—废五金电器
3.英文名称: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control standard for imported solid wastes as raw materials—Metal and electrical appliance scraps
4.发布日期:2017-12-29
5.实施日期:2018-03-01
6.废止日期:2021-01-01
7.主管部门:生态环境部
8.归口部门:生态环境部
9.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10.起草人:周炳炎、于鸿锦、黄启飞、李琴、聂志强、杨玉飞
11.国际标准分类号(ICS):13.030.50
12.中国标准分类号(CCS):Z70
二、标准内容
1.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进口废五金电器的环境保护控制要求,适用于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目录中有关废五金电器的进口管理,包括五金电器加工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残次品或不合格品。
2.放射性污染控制:废五金电器中未混有放射性废物,外照射贯穿辐射剂量率不超过进口口岸所在地正常天然辐射本底值+0.25µGy/h,表面α、β放射性污染水平分别为不超过0.04Bq/cm²、0.4Bq/cm²,放射性核素比活度应低于规定的限值。
3.危险废物控制:废五金电器中未混有废弃炸弹、炮弹等爆炸性武器弹药,严格限制夹杂物的混入,如未清除绝缘油材料的变压器、镇流器和压缩机等,总重量不应超过进口废五金电器重量的0.01%。
4.夹杂物控制:除危险废物外,其他夹杂物(包括木废料、废纸、废塑料、废橡胶、废玻璃以及国家禁止进口的废机电产品等废物)总重量不应超过进口废五金电器重量的0.5%。
5.可回收利用金属含量:进口废五金电器中可回收利用金属的含量应不低于废五金电器总重量的80%。
三、标准应用场景
1.进口管理:海关、检验检疫机构等在进口废五金电器时,依据本标准进行检验和监管,确保进口废物符合环保要求,防止有害物质入境。
2.企业合规:进口废五金电器的企业需按照标准要求进行采购和管理,确保所进口的废物符合放射性污染、夹杂物等控制标准,避免因不符合标准而导致的退货、销毁等损失。
3.环境保护:通过严格控制进口废五金电器中的有害物质和夹杂物,减少对环境的污染风险,保护国内生态环境和公众健康。
4.资源回收:标准对可回收利用金属含量的要求,促进了废五金电器中金属资源的有效回收和利用,提高了资源利用率。
四、总结
1. GB 16487.10-2017标准在进口废五金电器管理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有效控制了环境污染风险,保障了生态环境安全。
2. 标准的实施推动了固体废物进口管理的规范化和科学化,促进了相关行业的绿色发展和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