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18597-2023《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解读指南
一、标准的基本信息
1. 标准号:GB 18597-2023。
2. 发布日期:2023年5月23日。
3. 实施日期:2023年7月1日。
4. 发布单位:生态环境部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
5. 主管部门:生态环境部。
6. 归口部门:生态环境部。
7. 英文标准名:Standard for pollution control on hazardous waste storage。
8. 主要起草人:张磊、黄启飞、陈扬等。
9. 国际标准分类号:13.030.10。
二、标准内容
1. 总体要求:明确了危险废物贮存设施设置、分类贮存、环境污染防治、识别标志、信息化管理及设施退役等原则性要求。
2. 贮存设施分类与要求:将贮存设施分为贮存库、贮存场、贮存池、贮存罐区等类型,并针对不同类型的设施提出了具体的选址、建设和使用要求。
3. 污染防治与运行管理:全面规定了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废水、废气等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以及固体废物管理要求。
4. 环境应急要求:从应急预案管理、人员、装备、物资和预警响应等方面提出了危险废物贮存设施环境应急要求。
5. 其他修订内容:增补完善了相关术语和定义,删除了医疗废物有关要求及原附录A和附录B危险废物标签相关内容。
三、标准应用场景
1. 危险废物产生单位:适用于所有危险废物(尾矿除外)的产生者、经营者和管理者,规范其危险废物的包装、贮存设施的选址、设计、运行、安全防护、监测和关闭等环节。
2. 贮存设施设计与建设:为各类危险废物贮存设施的设计和建设提供明确的技术指导,确保设施符合环保要求。
3. 环境监管与执法:作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危险废物贮存环节进行监管和执法的重要依据,推动企业落实污染防治责任。
4. 小微产废单位:针对小微产废单位的实际情况,提出了贮存点的相关要求,降低了其建设危险废物贮存设施的成本。
四、总结
1. GB 18597-2023《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修订与实施,是落实国家环保法律法规的重要举措,进一步规范了危险废物贮存的环境管理。
2. 标准的细化和优化,为危险废物贮存设施的设计、建设和运行提供了更科学、更精准的指导,有助于降低环境风险。
3. 该标准的实施对提升我国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水平、保障公众健康和生态安全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