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38850-2020《消毒剂原料清单及禁限用物质》标准解读
一:标准的基本信息
GB 38850-2020《消毒剂原料清单及禁限用物质》是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及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4月9日发布,2020年11月1日正式实施的国家标准。该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并归口,起草单位包括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所、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主要起草人有李新武、班海群、孙守红、胡国庆、王妍彦、沈开成、吕晖、费云斌、吴亮、王裕荣、孙建生、任银萍、孙雯。

二:标准内容
消毒剂原料活性(有效)成分清单及使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应用于不同消毒对象消毒剂的原料活性(有效)成分清单和推荐使用范围。其中,消毒剂原料活性成分包括二溴海因、二氯海因、溴氯海因、六氯酚、三氯羟基二苯醚(三氯生)、咪唑烷基硫酸盐、苯甲基氯化物、乙酸、酸性氧化电位水、苯扎溴铵、苯扎氯铵、苄索氯铵、苯甲酸、邻苯基苯酚、溴素、二溴-5,5'-甲基亚咪唑烷-2,4'-二酮、次氯酸钙、西曲溴铵、醋酸氯己定、葡萄糖酸氯己定、氯化磷酸三钠、氯气、二氧化氯、对氯间二甲基苯酚、柠檬酸、甲酚等。
消毒剂原料惰性成分清单及使用范围
本标准首次提出了115种消毒剂原料惰性成分清单及推荐使用范围,包含具有防腐蚀、护肤、稳定、调解酸碱度、调味和着色等辅助作用的物质。企业生产消毒剂产品时,使用的惰性成分均应在这115个原料清单内。
禁用物质规定
消毒剂禁止添加药品及其同名原料,人类药用疫苗、血清或霉素及其制品(溶菌酶、溶葡萄球菌酶除外)。
用于人体(手、皮肤、黏膜)的消毒剂禁止添加列入《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的禁用物质(碘除外)。
规定了以次氯酸钠为原料的消毒剂以及以过氧乙酸为原料的消毒剂中的原料要求,规定了三氯羟基二苯醚为原料的消毒剂中二噁英的含量要求。
用于消毒人体、医疗器械、生活饮用水的消毒剂原料,不得使用工业级的原料。
限用物质规定
本标准还对部分消毒剂原料的使用范围进行了调整。
三:标准作用
GB 38850-2020《消毒剂原料清单及禁限用物质》适用于消毒生活饮用水、人体、医疗器械、环境及物体表面、污染物、室内空气、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游泳池水、医院污水的消毒剂。该标准的实施,有助于规范消毒剂原料的使用,保障消毒产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为消毒剂的生产、监管和使用提供了明确的技术依据和规范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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