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24500-2020《工业锅炉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解读
一、标准基本信息
1.发布与实施
发布时间:2020年5月29日
实施日期:2021年6月1日
发布单位: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主管部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归口部门: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2.起草单位与人员
起草单位: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机械工业节能与资源利用中心、上海工业锅炉研究所有限公司等20余家机构及企业。
主要起草人:刘韧、李振清、钱风华、王婧等25名行业专家。
3.替代关系
替代GB24500-2009,整合行业技术发展需求,强化能效指标与环保要求。

二、标准核心内容
1.适用范围
锅炉类型:以煤、天然气、油、生物质为燃料或以电为热源的固定式锅炉,包括:
蒸汽锅炉:额定蒸汽压力≥0.1MPa且<3.8MPa;
热水锅炉:额定出水压力≥0.1MPa且额定功率≥0.1MW;
有机热载体锅炉:额定介质出口压力≥0.1MPa。
2.能效等级划分
能效等级分为3级,1级为最高能效,3级为限定值(最低要求)。
各等级热效率值根据锅炉类型、燃料种类及运行参数差异化设定。
3.技术要求
能效限定值:规定了不同类型锅炉在额定工况下的最低热效率。例如:
层状燃烧燃煤蒸汽锅炉(10t/h):3级能效限定值为78%;
燃气冷凝热水锅炉(1.4MW):1级能效值可达95%。
新增指标:
补充生物质锅炉、燃气冷凝锅炉能效指标;
明确有机热载体锅炉及电加热锅炉的能效限定值。
4.试验方法
依据GB/T10180《工业锅炉热工性能试验规程》及NB/T47066《冷凝锅炉热工性能试验方法》执行。
三、标准应用场景与作用
1.应用领域
适用于工业锅炉设计、制造、使用及管理环节,覆盖电力、化工、建材、食品加工等行业。
重点规范燃煤、燃气、生物质及电加热锅炉的能效性能。
2.实施意义
节能减排:通过限定值倒逼高耗能锅炉淘汰,推动行业技术升级;
环保协同:结合大气污染防治政策,降低污染物排放(如氮氧化物);
市场规范:统一能效评价标准,引导企业优化产品设计,提升市场竞争力。
3.政策衔接
与《燃煤锅炉节能环保综合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等政策协同,助力“双碳”目标实现。
注:本文内容基于标准原文及行业实践整理,具体技术参数以GB24500-2020正式文本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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