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标准的基本信息
1. 发布时间:2020年12月24日
2. 发布单位: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3. 实施日期:2022年1月1日
4. 主管部门:应急管理部
5. 归口部门:应急管理部
6. 起草单位:上海市安全生产科学研究所、鞍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应急管理部国际交流合作中心、3M中国有限公司、霍尼韦尔安全防护设备(上海)有限公司、优普泰(深圳)科技有限公司、湖南永霏特种防护用品有限公司
7. 起草人:童遂放、褚小丽、聂常青、李盛、顾新、吴银、贝峰、孙广慧、蔡忠、邓黎黎、李文辉
二、标准内容
1. 范围
GB 39800的本部分规定了冶金、有色行业各用人单位个体防护装备(即劳动防护用品)配备的总体要求、危害因素的辨识和评估及个体防护装备的配备。
本部分适用于冶金、有色行业的各用人单位及其从业人员个体防护装备的配备及管理。
本部分不适用于采矿、选矿行业及冶金、有色行业各用人单位消防用个体防护装备的配备及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8664 呼吸防护用品的选择、使用与维护
GB 39800.1-2020 个体防护装备配备规范 第1部分:总则
3. 术语和定义
GB 39800.1-2020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 总体要求
个体防护装备配备原则、配备管理及配备流程按GB 39800.1-2020执行。
5. 危害因素的辨识和评估
用人单位应结合冶金、有色行业安全生产的特点,按照GB 39800.1-2020的4.2中的要求对其生产过程中可能涉及的危害因素进行辨识和危害评估。
用人单位可根据表1所列的作业类别,或参考附录A所列的工种进行危害因素的辨识,并对所辨识的危害因素进行危害评估,以此作为选择适用个体防护装备的依据。
6. 个体防护装备的配备
用人单位应根据辨识的作业场所危害因素和危害评估结果,选择相应的个体防护装备。
冶金、有色行业用人单位个体防护装备的配备应按照以下一种或两种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根据作业类别结合表1辨识的危害因素和危害评估结果,并依据表1建议的适用个体防护装备,结合个体防护装备的防护部位、防护功能、适用范围和防护装备对使用者的适合性,选择合适的个体防护装备。
三、标准作用
1. 指导用人单位:该标准为冶金、有色行业的用人单位提供了个体防护装备配备的详细指导,帮助用人单位更好地保护从业人员的安全和健康。
2. 规范行业标准:标准的实施有助于规范冶金、有色行业的个体防护装备配备,推动行业安全生产水平的提升。
3. 促进产品标准制定:标准的发布与实施将进一步推进和促进相关产品标准的制订和实施,如熔融金属飞溅防护服产品国家强制性标准的起草。
4. 保障劳动者权益:通过明确个体防护装备的配备要求,标准有助于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减少因防护不当导致的工伤事故和职业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