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GB 39800.4-2020《个体防护装备配备规范 第4部分:非煤矿山》解读
1. 标准的基本信息
标准发布时间:2020年12月24日
发布单位: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实施日期:2022年1月1日
主管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
归口部门:全国个体防护装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112)
起草单位: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提出并归口
2. 标准内容
范围:GB 39800的本部分规定了非煤矿山行业各用人单位个体防护装备(即劳动防护用品)配备的总体要求、危害因素的辨识和评估及个体防护装备的配备。本部分适用于非煤矿山,包括金属矿、非金属矿、水气矿和除煤矿、石油天然气以外能源矿的各用人单位及其从业人员个体防护装备的配备及管理。本部分不适用于非煤矿山行业各用人单位消防用个体防护装备的配备及管理 。
规范性引用文件:包括GB/T 18664《呼吸防护用品的选择、使用与维护》、GB 39800.1-2020《个体防护装备配备规范 第1部分:总则》等 。
术语和定义:GB 39800.1-2020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
总体要求:个体防护装备配备原则、配备管理及配备流程按GB 39800.1-2020执行 。
危害因素的辨识和评估:规定了用人单位需全面辨识作业场所存在的物理、化学、生物等危害因素,并进行科学评估,以确定所需个体防护装备的种类和级别 。
个体防护装备的配备:详细规定了头部保护、呼吸保护、眼面部保护、躯体保护、手部保护、足部保护等各类个体防护装备的配备要求 。
3. 标准作用
适用场所:本标准适用于非煤矿山,包括金属矿、非金属矿、水气矿和除煤矿、石油天然气以外能源矿的各用人单位及其从业人员个体防护装备的配备及管理 。
保障安全:通过规范个体防护装备的配备,能够有效保护非煤矿山作业人员免受作业场所中物理、化学、生物等有害因素的伤害,减少职业病和工伤事故的发生 。
规范管理:为非煤矿山行业的个体防护装备配备提供了强制性的指导和约束,有助于用人单位建立健全个体防护装备管理制度,明确管理职责和流程,加强日常监督检查,确保个体防护装备的有效配备和使用 。
提升意识:通过对从业人员进行个体防护装备使用、维护等方面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