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45669.2-2025《黄河流域工业用水定额 第2部分:选煤》标准介绍
一、标准的基本信息
发布与实施:2025年4月25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与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这项强制性国家标准,2025年6月1日正式实施。值得注意的是,2级指标值设置了13个月的缓冲期,自发布之日起第13个月开始执行,给予企业充分的技改过渡期。
归口与管理: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提出并归口,主管部门为水利部,体现了"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标准英文名为Norm of water intake for industry in the Yellow River basin—Part 2: Coal preparation,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13.060.25,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P41。
起草阵容:水利部节约用水促进中心担任第一起草单位,联合中国煤炭加工利用协会、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山西水资源研究所有限公司等11家权威机构共同编制。张清勇、蒋昕晖、刘永攀、孙琪等18位专家组成核心起草团队,汇聚了水资源管理、煤炭加工、标准化研究领域的顶尖智慧。

二、标准内容
适用范围:标准覆盖黄河流域及黄河流经省、自治区其他黄河供水区相关县级行政区域的选煤厂,无论是现有设施还是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均须严格执行。这种"全生命周期"管控模式,确保了节水管理的无缝衔接。
核心指标:采用分级管控策略。动力煤选煤厂1级指标0.060 m³/t、2级指标0.085 m³/t;炼焦煤选煤厂1级指标0.070 m³/t、2级指标0.090 m³/t。新建及改扩建项目必须达到1级指标,现有企业暂按2级执行,但鼓励向先进水平迈进。
计算体系:单位入洗原煤用水量计算公式为V si= QV i ,其中再生水、集蓄雨水等非常规水源按0.8系数折算,矿井水不折算。产能利用率在30%-50%之间时,2级指标可上浮1.1倍;低于30%时上浮1.15倍,体现了标准的灵活性与科学性。
三、标准应用场景
取水许可审批:作为水资源论证的技术依据,新建选煤项目必须证明其用水效率达到1级指标值方可获批取水许可。这一"硬约束"倒逼企业在设计阶段就植入节水基因,从源头控制用水强度。
节水技术改造:现有选煤厂须对照2级指标开展水平衡测试,识别跑冒滴漏环节。标准明确要求:生产设备冷却水、中央空调冷却水、锅炉冷凝水必须回收利用;绿化浇洒须采用喷灌、微灌等高效节水方式。这些条款为企业技改提供了清晰路线图。
执法监管依据:依据《黄河保护法》第114条,超定额用水且未按期技改的企业,将面临1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50万元罚款并吊销取水许可证。标准与法律形成闭环,让节水从"软倡导"变为"硬规矩"。
四、总结
战略意义:这是我国首个针对黄河流域选煤行业的强制性用水定额标准,填补了煤炭洗选领域节水管理的制度空白,是落实"四水四定"原则的关键举措。
技术引领:标准不仅设定了"天花板",更指明了"前进方向"——矿井水优先利用、非常规水源替代、水计量器具100%配备等要求,推动行业向绿色低碳转型。
流域示范:作为GB 45669系列标准的第2部分,该标准与火力发电、煤制烯烃、水泥等14个部分形成体系,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水资源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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