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5085.3-2007《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浸出毒性鉴别》解读指南
一、标准的基本信息
GB 5085.3-2007《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浸出毒性鉴别》于 2007 年 7 月 1 日发布,自 2008 年 1 月 1 日起正式实施。该标准由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现生态环境部)批准发布,归口于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英文标准名为 “Identification Standards for Hazardous Wastes - Leaching Toxicity Identification”,起草人包括众多环境科学领域专家。国际标准分类号为 13.300(环境保护)。

二、标准内容
本标准规定了危险废物浸出毒性鉴别的方法、指标及限值。以固体废物的浸出液为检测对象,采用规定的浸出方法制备浸出液。对浸出液中重金属(如汞、镉、砷、铅、铬等)、类金属(如砷)以及有机污染物(如苯并[a]芘、硝基苯等)等有毒有害物质的含量进行测定。若浸出液中任何一种污染物的浓度超过标准规定的限值,该固体废物则被鉴别为具有浸出毒性的危险废物。
三、标准应用场景
1. 在危险废物产生源,如化工、制药、电镀等行业企业,用于对自身产生的固体废物进行浸出毒性鉴别,确定其是否属于危险废物,从而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
2. 环保部门在执法检查、环境监管过程中,依据此标准对疑似危险废物进行检测判定,打击非法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等环境违法行为。
3. 危险废物处理处置单位接收固体废物时,按照标准进行浸出毒性鉴别,以确保处理处置过程符合环保要求,避免有毒有害物质进入环境。
四、总结
1. GB 5085.3-2007 标准为危险废物的监管提供了科学依据。
2. 该标准的实施有助于规范危险废物的管理,从源头减少危险废物对环境和人体健康的风险。
3. 企业应重视固体废物的浸出毒性鉴别工作,遵守相关标准要求,积极履行环保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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