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对 GB 29995-2013《兰炭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的最新解读:
一、标准的基本信息
发布单位: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发布与实施日期:于 2013 年 11 月 27 日发布,自 2014 年 11 月 1 日起实施。
主管部门及归口部门:由国家标准委归口,委托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执行。
起草单位与起草人:主要起草单位有煤炭工业节能技术服务中心、煤炭科学研究总院北京煤化工研究分院、神木县煤化工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等,主要起草人包括张国光、姜英、贾志强、尚文智等。
国际标准分类号:27.010,属于能源和热传导工程综合类别。
二、标准内容
术语和定义:明确了兰炭生产综合能耗、兰炭单位产品能源消耗等关键术语的定义,为准确理解和执行标准奠定基础。
技术要求:规定了兰炭生产单位产品能源消耗的限定值、准入值和先进值。当电力折标准煤系数采用当量值时,现有兰炭生产企业或工序的单位产品能源消耗指标限定值应不大于 240kgce/t;新建或改扩建的兰炭生产企业或工序的单位产品能源消耗指标准入值应不大于 210kgce/t;而先进值则为不大于 190kgce/t,企业可通过节能技术改造和加强节能管理来努力达到。
统计范围和计算方法:兰炭生产能源消耗量的统计范围涵盖主要生产系统和辅助生产系统,不包括建设和改造过程用能和生活用能。主要生产系统包括备煤、干馏和煤气净化工段,辅助生产系统则涉及机修、化验、计量以及生产管理等所消耗的各种能源。同时,明确了能源折标准煤系数取值原则,即各种能源应以其低位发热量为计算基础折算为标准煤量,有实测值时以企业统计报告期内的实测值为准,无实测条件的则采用附录 A 中的参考系数。
三、标准应用场景
能耗考核与管理:在兰炭生产企业中,该标准可用于对企业的能源消耗进行考核与评估。企业可依据标准中的能耗限额指标,对各生产环节的能耗情况进行监测和分析,找出能耗高的环节和设备,采取相应的节能措施加以改进,从而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生产成本,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新建项目审批与准入:对于新建的兰炭生产项目,相关部门在审批过程中可依据此标准来判断项目的能耗水平是否符合准入要求。只有当项目的单位产品能源消耗达到规定的准入值时,才予以批准建设,从而从源头上控制高耗能项目的产生,推动兰炭行业的可持续发展,避免盲目投资和重复建设带来的资源浪费。
节能监察与监管:节能监察机构可将该标准作为重要依据,对兰炭生产企业开展节能监察工作。对能耗超标的企...
四、总结
意义重大:GB 29995-2013《兰炭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标准的实施,对于规范兰炭生产企业的能源消耗、促进节能降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具有重要意义,有利于推动兰炭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实现节能减排目标,为我国能源资源的高效利用和环境保护做出贡献。
局限性与展望:然而,随着技术的不断进步和行业的发展,该标准中的一些规定和数据可能需要进一步修订和完善,以更好地适应新形势下的要求。未来,应加强对兰炭生产新技术、新工艺的研究和应用,进一步降低能耗限额指标,推动兰炭行业向更高水平的节能与绿色发展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