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建渣重金属检测的国家标准有哪些?如何执行?
答:
一、标准名称
1. GB 5085.3-2007《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浸出毒性鉴别》
2. GB 36600-2018《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
3. HJ 557-2010《固体废物 浸出毒性浸出方法 水平振荡法》
4. GB/T 14848-2017《地下水质量标准》
5. GB 15618-2018《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
二、标准内容
一、GB 5085.3-2007
该标准规定了危险废物浸出毒性的鉴别方法及限值。针对建筑垃圾中可能混杂的工业废渣,明确要求对铅、镉、铬、汞等8种重金属进行浸出液检测。具体限值包括:铅≤5mg/L,镉≤1mg/L,总铬≤15mg/L,六价铬≤5mg/L,汞≤0.1mg/L。检测需按照HJ/T 299-2007制备浸出液,采用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ICP-MS)或原子吸收光谱法测定。若检测结果超过限值,则判定为危险废物,需按《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处理。
二、GB 36600-2018
标准规定了建设用地土壤中45项污染物的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其中重金属指标涵盖砷、镉、铜、铅等8项。针对建渣填埋场地的第一类用地(居住、公共设施),铅的筛选值为400mg/kg,管制值为800mg/kg;第二类用地(工业)铅筛选值提高至800mg/kg。检测采用微波消解-原子荧光光谱联用技术,土壤取样深度需达到表层0-0.5m。该标准特别强调对六价铬的检测必须采用比色法(HJ 687),避免总铬检测造成误判。
三、HJ 557-2010
该标准详细规范了固体废物浸出毒性检测的试验方法。明确规定使用去离子水作为浸提剂,液固比10:1(L/kg),振荡频率110±10次/分钟,振荡时间18±2小时。浸出装置需采用高密度聚乙烯瓶,温度控制在23±2℃。针对建筑垃圾中混凝土碎块,要求破碎至粒径小于3mm的颗粒占比超过50%。浸出液需经0.45μm滤膜过滤后检测,确保数据可比性。方法检出限满足铅0.01mg/L、镉0.005mg/L的精度要求。
四、GB/T 14848-2017
虽然主要针对地下水质量评价,但对建渣填埋场周边地下水监测具有强制约束力。Ⅲ类水标准限值:砷≤0.01mg/L,镉≤0.005mg/L,铅≤0.01mg/L,总铬≤0.05mg/L。检测要求布设不少于3个监测井,采样深度需穿透含水层。原子荧光法测定砷、汞的检测下限需达0.0001mg/L,石墨炉原子吸收法测定镉的定量限为0.0002mg/L。丰水期、枯水期各监测1次,连续监测周期不少于2年。
五、GB 15618-2018
针对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规定pH≤5.5的酸性土壤中,镉风险筛选值为0.3mg/kg;pH>7.5的碱性土壤筛选值放宽至0.6mg/kg。建渣作为土壤改良材料使用时,需按此标准检测重金属含量。检测前处理要求风干土壤过2mm尼龙筛,采用四酸消解体系(HNO3-HF-HClO4-H2O2)。质控要求每20个样品插入1个标准物质,加标回收率须控制在85%-115%之间。X射线荧光光谱法(XRF)可作为现场快速筛查手段。
三、检测方法
建渣重金属检测主要采用实验室化学分析法与仪器分析法。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ICP-MS)适用于多元素同时检测,检出限可达ng/L级,满足HJ 781-2016要求。原子吸收光谱法(AAS)分为火焰法与石墨炉法,后者对镉、铅的检测灵敏度更高。X射线荧光光谱法(XRF)用于现场快速筛查,但需配套标准样品校正基体效应。比色法专用于六价铬检测,依据HJ 687采用二苯碳酰二肼显色反应,检测波长540nm。所有方法均需执行HJ 168-2010的验证要求,包括空白试验、平行样偏差≤10%、校准曲线相关系数≥0.999等质控指标。检测数据需按HJ 630-2011进行修约,结果保留三位有效数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