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搜索:   广东 黑龙江 山东 江苏 新疆 云南
400 886 5719

水下噪声技术服务检测标准 ISO 国际规范对照解析

日期:2026-01-28 13:57:11 浏览:3
内容简介:问:水下噪声技术服务检测国内标准如何衔接ISO规范?浅水域测量有专属国内标准支撑吗?答:一、标准名称(国内核心标准,适配ISO规范应用场景)以下选取5项国内水下噪声检测及相关标准,覆盖船舶、通用测量、校准等核心领域,部分标准等同采用或参考ISO对应技术要求,适配我国海域特点与行业需求。1. GB/T 44042-2024《船舶

问:水下噪声技术服务检测国内标准如何衔接ISO规范?浅水域测量有专属国内标准支撑吗?

答:

一、标准名称(国内核心标准,适配ISO规范应用场景)

以下选取5项国内水下噪声检测及相关标准,覆盖船舶、通用测量、校准等核心领域,部分标准等同采用或参考ISO对应技术要求,适配我国海域特点与行业需求。

1. GB/T 44042-2024《船舶水下辐射噪声测量方法》

2. GB/T 41311.1-2022《声学 描述船舶水下噪声的量及其测量方法 第1部分:用于比对目的的深水精密测量要求》

3. GB/T 5265-2009《声学 水下噪声测量》

4. GB/T 4595-2020《船上噪声测量》

5. JJF 1651-2017《20 Hz~100 kHz水下噪声源校准规范》

水下噪声技术服务检测标准 ISO 国际规范对照解析

二、标准内容(核心技术要求与数据规范)

一. GB/T 44042-2024《船舶水下辐射噪声测量方法》

本标准针对我国近海大陆架水深多在100m以下的特点制定,填补浅水域测量标准空白,区别于ISO 17208系列深水要求。规定水深30m~150m浅水海洋环境下的测量系统、步骤与方法,测量结果以均方根声压级(SPL)表示,推算至1m距离修正后,以1/3倍频程带宽输出,定义为“辐射噪声源级”。适用于各类水面载人及无人船舶,船舶航行速度限制不超过50kn(25.7m/s),不适用于潜艇及飞机。采用多距离回归传播损失法消除海底反射、海水折射与吸收影响,对海面反射进行计算修正,明确测量地点选择要求,可用于合同限值比对、同型船舶比较及线谱特征评估。

二. GB/T 41311.1-2022《声学 描述船舶水下噪声的量及其测量方法 第1部分:用于比对目的的深水精密测量要求》

等同采用ISO 17208-1:2016标准,仅做编辑性修改调整标准名称,实现与国际规范的精准衔接。规定指定操作条件下船舶水下辐射噪声精密测量方法,测量结果以均方根声压级归一化至1m距离,按1/3倍频程带宽呈现。适用船舶类型与GB/T 44042-2024一致,速度限制同为25.7m/s。对劳埃德镜像干涉效应进行平滑处理,不消除海底反射等传播效应,也不提供针对性修正方案,仅明确测量地点选择条件。主要用于国际比对、合同限值核验、船舶研发及线谱评估,为我国船舶参与国际噪声指标比对提供技术依据。

三. GB/T 5265-2009《声学 水下噪声测量》

作为水下噪声通用测量标准,涵盖水下环境噪声、设备辐射噪声等基础测量要求,补充船舶领域外的通用场景需求。明确测量系统由水听器、前置放大器、滤波器、记录仪等组成,水听器频率响应范围需覆盖20Hz~20kHz,测量误差控制在±1dB内。规定测量环境条件,水温应在0℃~35℃,海水盐度30‰~35‰时需进行声速修正。测量数据需记录测量时间、水深、海况、水温、盐度等参数,为后续数据溯源与分析提供基础,其技术框架参考ISO 7605水下环境噪声测量的核心逻辑。

四. GB/T 4595-2020《船上噪声测量》

聚焦船舶舱内及甲板区域噪声测量,间接支撑水下噪声源头管控,与ISO 17208系列形成互补。规定测量点布置要求,舱内测量点距舱壁、天花板及地面不小于0.5m,甲板测量点距边缘不小于1m,高度距甲板1.2m~1.5m。测量频率范围20Hz~20kHz,采用A计权和C计权声压级,测量时间不少于10s,取平均值作为测量结果。明确不同船舶类型(货船、客船、工作船)的噪声限值参考区间,货船机舱噪声限值不超过95dB(A),驾驶室不超过75dB(A),为船舶噪声源头治理提供量化依据。

五. JJF 1651-2017《20 Hz~100 kHz水下噪声源校准规范》

属于计量校准类规范,保障水下噪声测量设备精度,对应ISO声学计量校准相关要求。规定校准环境为消声水池或标准水听器校准装置,水温控制在20℃±2℃,水深不小于2m。校准频率点覆盖20Hz、50Hz、100Hz、1kHz、10kHz、100kHz,共12个核心点。校准结果需给出声压灵敏度、频率响应、非线性误差等参数,声压灵敏度校准不确定度不大于0.5dB。校准周期根据使用频率确定,常规使用时每年校准1次,频繁使用或恶劣环境下每6个月校准1次,确保测量设备符合ISO及国内标准的精度要求。

三、检测方法与核心作用

水下噪声检测核心采用水听器阵列采集与多参数修正法,结合GB/T 44042-2024的多距离回归法、GB/T 41311.1-2022的精密测量流程,配套JJF 1651-2017校准确保设备精度。检测前需完成设备校准、测量区域勘察与参数设定,检测中同步记录水文环境数据,检测后按标准进行传播效应修正与数据归一化处理。其核心作用体现在三方面:一是支撑船舶工业合规,满足国际公约及国内合同对噪声指标的要求,降低远洋船舶出海检测成本;二是保障海洋生态安全,为水下工程噪声评估提供数据,规避对海洋生物的干扰;三是统一测量基准,通过与ISO规范衔接,实现国内外检测数据互认,提升我国船舶产品国际竞争力。  


 
 
分享到:
  • 微信扫一扫分享

版权与免责声明:

本网凡没有注明"来源:聚检通"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且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联系客服人员进行修改或删除,自发表之日起两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默认聚检通有权进行转载。

 
更多>同类新闻资讯

相关产品检测
污水检测 ¥50

污水检测

水泥检测 ¥50

水泥检测

推荐检测机构
推荐检测资讯
 |  网站地图  |  皖ICP备2025072080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