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搜索:   黑龙江 新疆 山东 广东 吉林 昆明
400 886 5719

2025调制乳检测标准依据什么?食品安全国标解读

日期:2025-10-11 13:54:56 浏览:5
内容简介:问:2025年调制乳检测依据哪些食品安全国标?液体与粉状调制乳标准有何差异?答:一、标准名称1. GB 25191-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调制乳》,现行有效,适用于全脂、脱脂和部分脱脂液体调制乳产品,替代原多项乳类卫生及产品标准部分内容。2. GB 19644-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乳粉和调制乳粉》,2025年处于实

问:2025年调制乳检测依据哪些食品安全国标?液体与粉状调制乳标准有何差异?

答:

一、标准名称

1.  GB 25191-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调制乳》,现行有效,适用于全脂、脱脂和部分脱脂液体调制乳产品,替代原多项乳类卫生及产品标准部分内容。

2.  GB 19644-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乳粉和调制乳粉》,2025年处于实施阶段,适用于乳粉及粉状调制乳产品,为2024年更新的新国标,涵盖特色乳源品类。

3.  GB 19301-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生乳》,作为调制乳原料核心标准,规定生乳的质量与安全基准要求。

4.  GB 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明确调制乳中重金属等污染物的最高允许含量。

5.  GB 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规范调制乳中黄曲霉毒素等真菌毒素的限量指标。

2025调制乳检测标准依据什么?食品安全国标解读

二、标准内容

一.  GB 25191-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调制乳》界定调制乳为以不低于80%的生牛(羊)乳或复原乳为主要原料,添加其他原料或食品添加剂等制成的液体产品。原料方面,生乳需符合GB 19301规定,其他原料应符合对应安全标准。感官要求上,色泽需呈产品应有的色泽,滋味气味无异味,组织状态为均匀液体,无凝块及可见异物。理化指标中,全脂产品脂肪含量≥2.5g/100g,蛋白质含量≥2.3g/100g。微生物要求分两类,灭菌产品需符合商业无菌,其他产品菌落总数n=5、c=2、m=50000CFU/mL、M=100000CFU/mL,大肠菌群n=5、c=2、m=1CFU/mL、M=5CFU/mL,金黄色葡萄球菌与沙门氏菌均为n=5、c=0、m=0/25mL。

二.  GB 19644-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乳粉和调制乳粉》适用于乳粉及调制乳粉,将乳源范围从牛、羊扩展至牦牛、骆驼等多类乳畜。调制乳粉定义为以单一品种生乳及其加工制品为主要原料,添加其他原料(不含其他品种乳)制成的粉状产品,主要原料乳固体含量不低于70%。新增标识要求,非牛乳粉需标注奶畜品种。对添加活性菌种的产品,规定活菌数≥106CFU/g。明确过渡期安排,2025年2月8日前生产的旧标产品可销售至2026年2月8日。

三.  GB 19301-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生乳》规定生乳的感官、理化及微生物指标。感官要求无异味、无异物,色泽正常。理化指标中,冰点范围为-0.507℃至-0.560℃,相对密度≥1.028,蛋白质≥2.8g/100g,脂肪≥3.1g/100g。微生物限量中,菌落总数按分级规定,一级≤20万CFU/mL,二级≤40万CFU/mL,三级≤100万CFU/mL。

四.  GB 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明确调制乳中铅≤0.05mg/kg,镉≤0.01mg/kg,总汞≤0.01mg/kg,砷≤0.1mg/kg,铬≤0.3mg/kg。此外,规定亚硝酸盐(以NaNO2计)≤0.2mg/kg,稀土元素总量≤2.0mg/kg。

五.  GB 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要求调制乳中黄曲霉毒素M1≤0.5μg/kg,该指标为强制性限量要求,无豁免情形。

三、检测的重要性与方法

调制乳检测是保障食品安全与产品合规的核心环节,可精准识别原料掺假、成分不达标及污染物超标等问题,防范“挂羊头卖牛奶”等行业乱象,维护消费者知情权。检测方法需严格依据对应国标执行:乳固体含量按GB 5413.38测定,蛋白质采用GB 5009.5凯氏定氮法,脂肪通过GB 5413.3索氏抽提法检测。微生物指标中,菌落总数按GB 4789.2平板计数,商业无菌性依据GB/T 4789.26检验。污染物与真菌毒素检测分别采用GB 5009系列方法,如铅用石墨炉原子吸收光谱法,黄曲霉毒素M1用免疫亲和柱净化-高效液相色谱法。通过系统性检测,可确保产品符合国标要求,支撑行业质量管控。


 
 
分享到:
  • 微信扫一扫分享

版权与免责声明:

本网凡没有注明"来源:聚检通"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且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联系客服人员进行修改或删除,自发表之日起两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默认聚检通有权进行转载。

 
更多>同类新闻资讯

相关产品检测
污水检测 ¥50

污水检测

水泥检测 ¥50

水泥检测

推荐检测机构
推荐检测资讯
 |  网站地图  |  皖ICP备2025072080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