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纯净水检测标准有哪些?现行GB标准对纯净水检测有何规定?
答:
一、纯净水相关标准
1. GB 19298-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整合修订了多项旧标准,对包装饮用水的指标要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贮存、包装、运输、标识要求和检验方法等进行了全面规定,适用于各类包装饮用水,包括瓶装饮用纯净水。
2. GB 17323-1998《瓶装饮用纯净水》:虽有更新,但仍具参考价值,规定了瓶装饮用纯净水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包装、运输和贮存要求。
3. GB 5749-2022《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纯净水生产的原料用水需符合该标准规定,对水源的质量把控起到关键作用 。
4. GB 4789.2-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用于测定纯净水中菌落总数,是微生物指标检测的重要依据。
5. GB/T 5750.4-2006《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感官性状和物理指标》:在检测纯净水的色度、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等感官指标时需遵循此标准。
二、标准内容介绍
一. GB 19298-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指标要求涵盖原料要求、感官要求、理化指标、微生物指标等。原料用水应符合GB 5749规定;感官上,色度≤5度且不得呈现其他异色,混浊度≤1 NTU,不得有异臭异味,不得检出肉眼可见物;理化指标方面,不同物质有不同限值,如pH值一般在5.0 - 7.0,电导率(25±1℃)≤10μS/cm,高锰酸钾消耗量(O₂)≤1.0mg/L ,氯化物(Cl⁻)≤6.0mg/L等;微生物指标规定菌落总数≤20CFU/mL,大肠菌群≤3MPN/100mL,霉菌和酵母不得检出,致病菌(沙门氏菌、志贺氏菌、金黄色葡萄菌)不得检出。对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贮存、包装、运输、标识等方面也有详细规定,如包装材料应符合相应卫生标准,成品应贮存在干燥、通风良好场所,运输应避免日晒、雨淋,标识应符合相关规定等。
二. GB 17323-1998《瓶装饮用纯净水》:技术要求上,水源需符合GB 5749标准。感官要求为色度不超过5度且无其他异色,浊度不超过1度,无异味异臭,不得检出肉眼可见物。理化指标包括pH值在5.0至7.0 ,电导率(25±1℃)≤10μS/cm,高锰酸钾消耗量≤1.0mg/L,氯化物含量≤6.0mg/L ,同时对污染理化指标如耗氧量、亚硝酸盐、余氯等也有限值要求。试验方法上,除了本标准规定外,还需参照GB/T 5750系列标准和GB/T 8538等相关标准。
三. GB 5749-2022《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对水源水的水质要求严格,涵盖微生物指标、毒理指标、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放射性指标等多方面。例如微生物指标中,总大肠菌群、耐热大肠菌群、大肠埃希氏菌每100mL水样中不得检出;毒理指标对铅、汞、砷等重金属以及氟化物、硝酸盐等物质都规定了严格的限值;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规定了色度、浑浊度、臭和味、pH值、硬度等的限值;放射性指标对总α放射性、总β放射性也有相应标准 。
四. GB 4789.2-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规定了食品中菌落总数的测定方法,包括稀释倾注平板法和表面涂布法等,在纯净水检测中,通过这些方法测定单位体积纯净水中的菌落总数,以判断其微生物污染情况。
五. GB/T 5750.4-2006《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感官性状和物理指标》:详细说明了色度、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等感官性状和物理指标的检测方法。如色度采用铂钴比色法或铬钴比色法测定,浊度用散射浊度仪测定,臭和味通过嗅气和尝味进行检验,肉眼可见物通过直接观察水样来判断。
三、检测的作用与方法
检测的作用在于保障纯净水的质量安全,确保其符合相关标准,保护消费者健康。通过检测可及时发现生产过程中的问题,如水源污染、加工工艺缺陷、包装材料不合格等,以便企业采取措施改进。检测方法多样,理化指标检测中,pH值用电位法测定,电导率用电导率仪测定;微生物指标检测,菌落总数用营养琼脂培养基培养计数,大肠菌群采用多管发酵法或滤膜法检测;对于重金属等污染物,原子吸收光谱法用于铅、镉等金属元素测定,气相色谱 - 质谱联用技术用于挥发性有机物检测。通过这些科学的检测方法,依据各项标准对纯净水进行全面检测,从而确保其质量符合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