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蔬菜制品检测中国标GB与行业标准SN在适用范围和检测指标上有何差异?企业在选择执行标准时需重点关注哪些内容以确保产品合规?
答:
一、标准名称
1. GB 4789.26-202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商业无菌检验》,该标准适用于经商业无菌处理的包装蔬菜制品,包括罐装、瓶装等密封包装形式,规定了此类产品微生物学检验的基本要求、检验程序及结果判定准则,是保障密封蔬菜制品微生物安全的核心国标。
2. GB 5009.1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适用于各类蔬菜制品中铅含量的测定,涵盖新鲜蔬菜加工制成的酱腌菜、蔬菜干制品、蔬菜罐头等产品类型,为控制蔬菜制品中重金属铅的污染提供了检测依据。
3. SN/T 0339-2019:《出口蔬菜制品检验规程》,专门针对出口贸易的蔬菜制品制定,包括酱渍蔬菜、干制蔬菜、速冻蔬菜等产品类别,涉及产品的质量要求、检验项目、检验方法及检验结果判定等内容,满足国际贸易中对蔬菜制品质量安全的检验需求。
4. GB 2714-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酱腌菜》,适用于以新鲜蔬菜为主要原料,经腌制、酱渍等工艺加工制成的酱腌菜类产品,明确了产品的感官要求、理化指标、微生物指标及食品添加剂使用规定,是酱腌菜类蔬菜制品生产和检验的重要依据。
5. SN/T 2351-2021:《进出口蔬菜中氯吡脲残留量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针对进出口蔬菜及蔬菜制品中氯吡脲农药残留量的检测制定,规定了样品前处理、色谱条件、定性定量方法及检出限等技术参数,保障进出口蔬菜制品的农药残留安全。
二、标准内容
一. GB 4789.26-202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商业无菌检验》:该标准规定检验样品需从同一批次产品中随机抽取,抽样数量根据产品包装规格确定,每批次抽样量不少于6个包装单位。检验程序分为初检和复检,初检时将样品置于36℃±1℃恒温培养箱中培养10天,期间观察样品是否出现膨胀、泄漏、内容物变质等现象;若初检发现可疑样品,需进行复检,复检时将样品分别置于30℃±1℃和55℃±1℃两种温度下培养10天,进一步判定是否存在微生物污染。结果判定方面,若所有样品培养后均无异常,判定为商业无菌;若任一样品出现膨胀、内容物有异味或微生物分离培养阳性,判定为非商业无菌。
二. GB 5009.1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该标准规定了石墨炉原子吸收光谱法、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二硫腙比色法三种检测方法,其中石墨炉原子吸收光谱法为首选方法,检出限为0.005mg/kg,定量限为0.015mg/kg。样品前处理采用湿法消解或干法灰化,湿法消解使用硝酸-高氯酸混合酸(体积比4:1)在加热条件下分解样品,干法灰化则将样品置于550℃马弗炉中灰化4-6小时后溶解。检测过程中需使用铅标准溶液绘制标准曲线,相关系数需≥0.999,样品测定时需进行空白试验和加标回收试验,加标回收率应在80%-120%之间。
三. SN/T 0339-2019《出口蔬菜制品检验规程》:该标准按产品类型规定了不同的检验项目,酱渍蔬菜需检验感官、水分、盐分、总酸、亚硝酸盐、食品添加剂(如苯甲酸钠、山梨酸钾)及微生物(菌落总数、大肠菌群、致病菌)等指标,其中盐分含量要求为5%-15%(以氯化钠计),亚硝酸盐含量不得超过20mg/kg。干制蔬菜需检验水分、灰分、杂质、二氧化硫残留量及微生物指标,水分含量根据产品种类不同要求在8%-18%之间,二氧化硫残留量不得超过0.1g/kg。检验方法上,感官检验采用目视、嗅觉和味觉相结合的方式,理化指标按对应国标方法测定,微生物检验按SN/T系列微生物检验标准执行。
四. GB 2714-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酱腌菜》:感官要求方面,产品应具有该类产品正常的色泽、香气和滋味,无异味、无异物;理化指标中,总酸(以乳酸计)含量≤4.5g/100g,食盐(以氯化钠计)含量≥3.0g/100g,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含量≤20mg/kg。微生物指标规定,菌落总数≤80000CFU/g,大肠菌群≤30MPN/100g,致病菌(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志贺氏菌)不得检出。食品添加剂使用需符合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的规定,其中苯甲酸钠、山梨酸钾的最大使用量均为0.5g/kg。
五. SN/T 2351-2021《进出口蔬菜中氯吡脲残留量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样品前处理采用乙腈提取,固相萃取柱净化,具体步骤为称取10.0g样品于50mL离心管中,加入20mL乙腈,均质2分钟,离心5分钟(4000r/min),取上清液于分液漏斗中,再用10mL乙腈重复提取一次,合并上清液,加入5g氯化钠振荡1分钟,静置分层后取乙腈相过固相萃取柱(C18柱)净化。色谱条件为:色谱柱采用C18柱(250mm×4.6mm,5μm),流动相为乙腈-水(体积比30:70),流速1.0mL/min,柱温30℃,检测波长275nm,进样量20μL。该方法的检出限为0.005mg/kg,定量限为0.01mg/kg,在0.01-0.5mg/L浓度范围内线性关系良好(R²≥0.999)。
三、检测的重要性、方法及作用
蔬菜制品检测对保障食品安全、规范市场秩序及促进国际贸易具有重要意义。从食品安全角度,通过检测可有效排查蔬菜制品中重金属(如铅)、农药残留(如氯吡脲)、微生物污染等风险因素,避免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对消费者健康造成危害;从市场规范角度,明确的检测标准为企业生产提供了依据,可防止企业为追求利益降低生产标准,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从国际贸易角度,针对出口蔬菜制品的SN标准,能使产品符合进口国的质量要求,减少贸易壁垒,促进我国蔬菜制品出口。
检测方法需根据检测项目选择,重金属检测常用石墨炉原子吸收光谱法、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等仪器分析方法,具有灵敏度高、准确性好的特点;农药残留检测多采用高效液相色谱法、气相色谱-质谱联用法等,可实现对微量农药残留的精准测定;微生物检测则通过培养法、分子生物学方法等,判定产品是否存在微生物污染。
检测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质量控制,企业通过原料检测、过程检测及成品检测,确保生产各环节产品质量符合标准要求;二是风险预警,监管部门通过抽检可及时发现蔬菜制品中的质量安全隐患,发布风险预警信息,引导企业整改;三是纠纷解决,在国际贸易中,检测报告可作为判定产品质量的依据,当出现质量争议时,为纠纷解决提供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