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对 GB 31276-2014《普通照明用卤钨灯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标准的解读:
一、标准的基本信息
1.标准编号:GB 31276-2014。
2.发布与实施日期:2014 年 10 月 10 日发布,2015 年 9 月 1 日实施。
3.发布单位: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4.主管部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5.归口部门: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TC20)。
6.国际标准分类号:27.010,属于能源和热传导工程综合。
7.起草单位: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欧司朗(中国)照明有限公司、浙江生辉照明有限公司、飞利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广明源照明电器有限公司等。
8.主要起草人:赵跃进、张俊斌、陆光明、郁高杰、程泰松、熊飞、魏彬等。
9.英文标准名:Minimum allowable values of energy efficiency and evaluating values of energy conservation of tungsten halogen lamp.
二、标准内容
1.适用范围:适用于家庭和类似场合普通照明用的非定向卤钨灯,包括额定电压小于或等于 24V、功率范围为 5W-100W 的卤钨灯,以及额定电压为 220V-250V、功率范围为 15W-500W 的卤钨灯;不适用于定向卤钨灯。
2.规范性引用文件:包括 GB/T 14094《卤钨灯(非机动车辆用)性能要求》、GB 14196.2《白炽灯安全要求 第 2 部分:家庭和类似场合普通照明用卤钨灯》、GB 14196.3《白炽灯安全要求 第 3 部分:卤钨灯(非机动车辆用)》、GB/T 26178《光通量的测量方法》等。
3.术语和定义:明确了卤钨灯初始光效、卤钨灯能效限定值、卤钨灯节能评价值、定向卤钨灯 / 非定向卤钨灯等术语的定义。
4.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要求:规定了不同额定功率的卤钨灯在额定电压 220V-250V 时的能效限定值和节能评价值的初始光效值,如 32W 的卤钨灯能效限定值为 13.4 流明每瓦,节能评价值为 21.0 流明每瓦;100W 的卤钨灯能效限定值为 17.3 流明每瓦,节能评价值为 26.4 流明每瓦。
5.试验方法:规定了卤钨灯初始光效的测量方法,采用 220V-250V 电压和 50Hz 频率的正弦波形交流电,在环境温度为 25℃±2℃的条件下,按 GB/T 26178 的规定进行测量。
三、标准应用场景
1.生产企业:卤钨灯生产企业需确保其产品符合该标准的能效限定值要求,对生产过程进行严格控制和质量检测,以达到规定的能效指标。同时,企业可参考节能评价值,研发和生产更高能效的产品,提高市场竞争力。
2.销售企业:在采购卤钨灯产品时,销售企业应查验产品的能效标识和相关认证,确保所销售的产品符合 GB 31276-2014 标准要求,避免销售不符合能效标准的产品,从而减少能源浪费和环境污染,也为消费者提供更优质、节能的产品。
3.消费者:该标准为消费者选购卤钨灯提供了参考依据,消费者可根据自身需求和经济实力,选择符合能效限定值或达到节能评价值的产品,从而在满足照明需求的同时,降低能源消耗和使用成本,实现节能减排的目标。
4.监管机构:相关监管部门可依据该标准对卤钨灯市场进行监督管理,打击生产、销售不符合能效标准的产品的违法行为,规范市场秩序,推动卤钨灯行业的健康发展,促进节能减排目标的实现。
四、总结
1. GB 31276-2014《普通照明用卤钨灯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标准的实施,对提高卤钨灯的能效水平、促进节能减排具有重要意义,有利于推动卤钨灯行业的技术进步和可持续发展。
2. 各相关方应严格遵守和执行该标准,生产企业要加强技术研发和质量管理,销售企业要严把产品质量关,消费者要树立节能意识,监管部门要加大监管力度,共同促进照明行业的绿色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