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对 GB 252-2015《普通柴油》标准的解读:
一、标准的基本信息
1.发布与实施日期:2015 年 5 月 8 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并于同日实施,但已于 2019 年 1 月 1 日废止。
2.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3.归口单位:全国石油产品和润滑剂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80)。
4.主管部门:国家能源局。
5.起草单位: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
6.主要起草人:倪蓓。
7.国际标准分类号(ICS):75.160.20,属于石油及相关技术领域的液体燃料相关标准。
8.中国标准分类号(CCS):E31。

二、标准内容
1.适用范围:适用于拖拉机、内燃机车、工程机械、内河船舶和发电机组等压燃式发动机所使用的由石油制取的,或加有添加剂的普通柴油。
2.产品分类:按凝点分为 - 50 号、- 35 号、- 20 号、- 10 号、0 号、5 号六个牌号,不同牌号适用于不同风险率的最低气温地区。
3.技术要求:规定了普通柴油的多项技术指标及试验方法,如色度、氧化安定性、硫含量、酸度、残炭、灰分、铜片腐蚀、水分、机械杂质、运动黏度、凝点、冷滤点、闪点、十六烷值或十六烷指数、润滑性、密度、脂肪酸甲酯含量等。其中硫含量指标有阶段性要求,2017 年 6 月 30 日前不大于 350mg/kg,2017 年 7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期间不大于 50mg/kg,2018 年 1 月 1 日起不大于 10mg/kg。
4.添加剂要求:普通柴油中使用的添加剂应无公知有害作用,并按推荐用量使用,不得含有导致发动机无法正常工作的添加物或污染物。
5.取样方法:按照 GB/T 4756 进行取样,取 4L 作为检验和留样用。
6.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向用户销售的符合要求的普通柴油所使用的机具应明确标示产品的牌号、名称,其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及交货验收按 SH0164、GB13690 和 GB190 进行。
三、标准应用场景
1.柴油生产领域:柴油生产企业需按照该标准组织生产,确保生产的普通柴油各项指标符合标准要求,从原料选取、生产工艺控制到产品出厂检验等环节,都要依据标准进行严格把控,以保证产品质量稳定合格。
2.柴油销售环节:销售企业要对所销售的普通柴油进行质量验收,核对产品的牌号、名称等标志信息是否符合标准规定,同时在储存和运输过程中,也要遵循标准中的相关要求,防止柴油变质或受到污染,确保消费者能够购买到质量合格的普通柴油。
3.使用普通柴油的设备领域:拖拉机、内燃机车、工程机械、内河船舶和发电机组等压燃式发动机的使用单位或个人,在选择普通柴油时,可根据设备的使用环境和要求,依据该标准选择合适牌号的柴油,以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和性能发挥,降低因使用不合格柴油可能导致的设备故障和维修成本。
4.质量监督与检测机构:在对普通柴油产品质量进行监督抽查和检测时,该标准是重要的依据。检测机构按照标准规定的试验方法和指标要求,对市场上流通的普通柴油进行检测,对不符合标准的产品进行处理和整改,从而规范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四、总结
1. GB 252-2015《普通柴油》标准的实施,对提高我国普通柴油的质量水平,减少发动机污染物排放,保护环境,以及促进相关行业的健康发展等方面都发挥了重要作用。
2. 然而,随着环保要求的不断提高和柴油质量的进一步升级,该标准现已废止,被更严格的标准所替代,这也体现了我国在能源及相关领域不断向更高标准迈进,以适应社会发展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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