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37489.4-2019《公共场所设计卫生规范 第4部分:沐浴场所》标准解读
一、标准的基本信息
1.发布时间:2019年4月4日
2.发布单位: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3.实施日期:2019年11月1日
4.主管部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5.归口部门:国家疾控局
6.英文标准名:Hygienic specification for the design of public place—Part 4:Public place of bath
7.起草人: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监督所、复旦大学等
8.国际标准分类号:13.020

二、标准内容
1.总体布局与功能分区:规定沐浴场所应合理设置沐浴区、更衣室、休息室等区域,更衣室应与沐浴区相通,设浴池的场所需设池水处理机房和消毒剂专用库房,且不得与沐浴区、更衣室、休息室连通。
2.单体、暖通空调、给水排水、电气设计:对沐浴场所的单体建筑、暖通空调系统、给水排水设施以及电气设计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卫生要求,如沐浴区应设机械通风除湿设施,更衣室应设供暖和通风设施,消毒剂专用库房应设机械排风装置等。
三、标准应用场景
1.沐浴场所设计规划:在新建、扩建、改建沐浴场所时,设计单位和建设方需依据此标准进行总体布局和功能分区设计,确保各区域合理分布,满足卫生要求。
2.日常运营维护:沐浴场所的经营者应按照标准要求,对场所的暖通空调、给水排水等系统进行定期维护和检查,确保其正常运行,保障顾客的健康安全。
3.卫生监督执法:卫生监督部门在对沐浴场所进行监督检查时,可依据此标准判断场所的设计和运营是否符合卫生规范,对不符合要求的场所责令整改或予以处罚。
四、总结
1. GB 37489.4-2019标准为沐浴场所的设计和运营提供了科学、详细的卫生规范指导,有助于提升沐浴场所的卫生水平。
2. 该标准的实施对保障公众健康、推动沐浴行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相关方应严格遵守并充分利用此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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