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标准的基本信息
1. 标准发布时间:2021年8月10日。
2. 发布单位: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3. 实施日期:2022年3月1日。
4. 主管部门:交通运输部。
5. 归口部门:交通运输部。
6. 起草人:李祎东、白宇明、程俊康、丰磊、王欣铭、朱国新、左永杰、赵爽、于祥。
二、标准内容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固体散装货物的分组和危险性分类、海运安全技术基本要求和各种固体散装货物运输的特殊要求。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海域内固体散装货物的运输。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 分组和危险性分类
4.1 分组
固体散装货物分为A组、B组和C组。
4.2 危险性分类
根据固体散装货物的危险性,将其分为易燃固体、自热固体、遇湿放出易燃气体的固体、遇湿放出有毒气体的固体、有毒固体、腐蚀性固体和其他危险性固体。
5. 海运安全技术基本要求
5.1 货物信息
在装货前,托运人应预先向承运船舶提供拟装运的固体散装货物的信息。
5.2 一般性预防措施
在装卸和运输过程中,应采取一般性预防措施,如防止粉尘飞扬、防止货物移动等。
5.3 人员和船舶安全
应确保人员和船舶的安全,如提供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确保船舶结构安全等。
5.4 平舱
对于非黏性固体散装货物,应根据其静止角进行平舱。
5.5 A组固体散装货物
除专门建造或装有专用设备的船舶外,船舶只能装载水分含量不超过TML的A组固体散装货物。
5.6 积载与隔离要求
应根据固体散装货物的危险性分类,采取相应的积载与隔离措施。
5.7 应急措施
应制定应急措施,以应对可能发生的紧急情况。
6. 各种固体散装货物运输的特殊要求
对于各种固体散装货物,应根据其特性和危险性,采取相应的特殊要求。
三、标准作用
1. 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海域内固体散装货物的运输,为相关企业提供技术依据。
2. 通过对固体散装货物的分组和危险性分类,为运输过程中的安全措施提供指导。
3. 规定了海运安全技术基本要求和各种固体散装货物运输的特殊要求,保障船舶和人员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