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40555-2021《海船机舱消防应急操作技术要求》解读
一、标准基本信息
1. 发布与实施
发布日期:2021年8月10日
实施日期:2022年3月1日
发布单位: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主管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归口部门:交通运输部
起草人:标准文本未明确列出具体起草人信息。
2. 适用范围
船舶类型:适用于以商业运输为目的的海船,包括500总吨及以上的货船、载客12人及以上的客船。
排除范围:军用船舶、渔业船舶及游艇不适用本标准。
二、标准核心内容
1. 术语定义
海船:设计为主要在遮蔽水域以外航行的船舶。
机舱:安置船舶推进动力设备及相关管路的水密处所。
高倍数泡沫:发泡倍数为201~1000的泡沫灭火剂,用于覆盖火源隔绝氧气。
直接扑救:人员进入火场使用灭火器材灭火(适用于火势可控场景)。
间接扑救:利用固定式灭火系统(如CO₂或高倍泡沫)实施灭火(适用于危险或无法接近火源场景)。
2. 基本要求
应变部署:船舶需按GB 17566建立机舱消防应急部署,明确人员职责与资源调配。
风险因素:制定应急程序时需考虑人员能力、设备状态、船舶特性及外部环境等8类因素。
3. 应急操作流程
报警与确认:发现火情后立即报警,驾驶台通过监测系统确认火源位置。
应急响应:全船警报触发后,船员需在2分钟内携带装备到达指定地点,各应急队报告人员与装备状态。
施救措施:
直接扑救:启动局部水基系统,使用灭火器或消防水配合灭火,隔离队封闭火灾区域。
间接扑救:
CO₂系统:确认人员撤离后封闭机舱开口,释放CO₂并持续冷却舱壁。
高倍泡沫系统:关闭非顶部通风口,释放泡沫并维持有效厚度。
外援请求:若火势失控,船长需立即联系外部救援并保持信息沟通。
4. 效果评估与记录
评估内容:确认火灾扑灭状态、人员安全及设备损坏程度。
记录要求:按GB 18093和GB 18436记录应急过程,包括时间节点、人员行动及设备使用情况。
三、标准应用场景
1. 船舶类型:商业运输船舶(货船、客船)的机舱消防应急操作。
2. 适用场景:
机舱火灾的预防、报警、扑救及后续处置。
固定式灭火系统(CO₂、高倍泡沫)的规范操作。
船员应急响应能力的标准化评估。
3. 实施意义:
提升机舱火灾应急效率,减少人员伤亡与财产损失。
统一行业操作标准,增强船舶安全管理的规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