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15359-2021《中国海区灯船和大型助航浮标制式》解读
一:标准的基本信息
1. 标准发布时间:2021年12月31日
2. 发布单位: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3. 实施日期:2022年7月1日
4. 主管部门:交通运输部
5. 归口部门: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院
6. 起草人:王志国、李明、张伟、赵强等
二:标准内容
1. 标志特征
形状:灯船和大型浮标均应采用柱体形状,以确保其在海上的稳定性和识别性。
颜色:灯船和大型浮标的颜色应为白色,以在海洋环境中更易于识别。
标志:浮标上应标有黑色字体的编号、名称和/或航标符号,以便航行者进行识别。
发光体:灯船和大型浮标应配备发光体,如LED等,以在夜间或能见度不良时发出明亮的光。
发光强度:发光体的发光强度应符合规定,以确保在远距离处也能清晰可见。
2. 音响和无线电助航设备
音响设备:灯船和大型浮标应配备音响设备,如雾号、雾钟、雾哨等,在能见度不良时发出音响信号,以警示过往船舶。
无线电设备:灯船和大型浮标应配备无线电助航设备,如雷达应答器、自动识别系统(AIS)等,以提高船舶的导航和避碰能力。
3. 专用标志要求
专用标志的设置:在特定位置设置专用标志,如锚地、禁航区、危险物等,以标示其用途和范围。
专用标志的特征:专用标志应具有明显的形状、颜色和标志,以便航行者识别。
三:标准作用
1. 海上助航:本标准适用于中国海区及其海港、通海河口设置的灯船和大型助航浮标,为船舶提供可靠的导航和警示服务,确保船舶在海上安全航行。
2. 安全保障:通过统一的标志特征和灯光配置,船舶可以在远距离识别灯船和浮标,从而避免触礁、搁浅等事故,提高海上航行的安全性。
3. 标准化管理:对灯船和大型助航浮标进行统一管理,有利于减少因设备差异造成的识别困难,提高海上交通效率。
4. 法规依据:本标准为国家强制性标准,对于违反标准的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为海上交通管理提供有力的法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