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45437-2025《核设施退役场址土壤中残留放射性可接受水平》解读
一、标准的基本信息
标准身份标识:GB 45437-2025,英文名为"Acceptable levels of residual radioactivity in soil of release site from nuclear facility decommissioning",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13.080,中国标准分类号Z 50。
发布与实施:2025年2月28日,生态环境部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2025年6月1日正式实施,具有强制执行效力。主管部门与归口部门均为生态环境部(467)。
起草阵容:生态环境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牵头,联合中国辐射防护研究院共同起草。核安全中心自2018年启动预研,历时七年打磨,深度融合了国内退役审评实践经验。
标准定位:既是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也是放射性污染防治标准,实现了《环境保护法》《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法》三部上位法的有机衔接。
历史沿革:本标准是对《拟开放场址土壤中剩余放射性可接受水平规定(暂行)》(HJ 53-2000)的第一次修订,原标准同时废止。

二、标准内容
剂量准则革新:明确退役终态剂量准则范围为0.01-0.25mSv/a,有限制使用场址在限制措施失效后剂量应小于1mSv/a。这一数值既遵循国际辐射防护委员会(ICRP)建议,又体现了我国"合理可行尽量低"原则。
筛选水平机制:首创土壤放射性核素筛选水平概念——在特定土地利用方式下,残留活度浓度等于或低于该值时,继续治理可能不具有正当性。附录A针对农用地、建设用地等不同类型,给出了钴-60、铯-137、锶-90等主要核素的具体数值。
土地利用分类:依据GB 50137,将退役后土地划分为农用地、居住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工业用地、公园绿地等类别,实施差异化管控。农用地最严,工业用地相对宽松,体现风险分级管理智慧。
工作流程固化:标准第4章以流程图形式,清晰呈现"场址特征调查→照射情景确定→剂量评估→筛选水平比对→开放决策"的完整技术路线,增强了可操作性。
核素清单扩展:在原有基础上新增部分核素,覆盖核设施退役常见放射性残存物,避免评估盲区。
三、标准应用场景
核设施退役终态验收:适用于核电站、研究堆、核燃料循环设施等退役后场址的开放使用审批,为监管部门提供量化执法依据,为企业划定治理目标边界。
核技术利用设施退役:放射源生产、医疗辐照、工业探伤等设施退役时,可参照执行本标准,确保小散设施退役有章可循。
放射性污染环境治理:历史遗留放射性污染场地修复、核事故后去污整治等项目,在确定清污终点和验收标准时,可直接引用本标准的技术框架。
土地再利用规划:国土空间规划部门在编制核设施退役场址再利用方案时,需依据本标准筛选水平,确定适宜的土地用途,避免规划冲突。
国际履约与经验输出:作为与国际原子能机构(IAEA)安全要求接轨的规范性文件,为全球核设施退役治理贡献中国方案,提升我国核安全国际话语权。
四、总结
制度创新价值:GB 45437-2025实现了从"环境保护行业标准"到"强制性国家标准"的跃升,标志着我国核设施退役管理进入法治化、精细化新阶段,填补了土壤污染防治法在放射性领域的实施空白。
技术方法论突破:筛选水平概念的引入,建立了"剂量约束-筛选水平-土地用途"的三级决策体系,既防止过度治理造成资源浪费,又守住公众健康底线,体现科学性与经济性的平衡。
实践指导意义:标准附录B详细列照射情景、途径及参数,配合2025年12月发布的配套技术文件《用于导出核设施退役场址土壤中残留放射性水平的照射情景、计算模式与参数》,形成"标准+技术文件"的完整工具箱,大幅提升基层执行能力。











一个工作日加急检测
7*24小时快速响应
十五年检测经验
检测精准,价格透明
超过百个检测网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