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5768.9-2025《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第9部分:交通事故管理区》解读大全
一、标准的基本信息
1. 标准编号与命名:GB 5768.9-2025,英文标准名称为 *Road traffic signs and markings—Part 9: Traffic accident management area*。这是我国道路交通标志标线领域首部专门针对交通事故现场处置的强制性国家标准。
2. 发布与实施时间:2025年6月30日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定于2026年1月1日正式实施。
3. 主管部门与归口: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归口管理,交通运输部与公安部联合提出。
4. 起草阵容:主要起草单位为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核心起草人包括高岩、周穆雄、魏然、尤志栋、董伟光、马静洁等行业专家。
5. 标准分类:国际标准分类号(ICS)为03.220.20(道路运输),中国标准分类号(CCS)为R80,标准全文共12页,约13千字。

二、标准内容
1. 核心术语界定:标准首次明确定义了"交通事故管理区"——指为保护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处置工作安全、防止次生事故、保障交通秩序而采取临时性交通管理措施的区域。该空间被科学划分为预警区与警戒区两大功能模块。
2. 标志体系构成:交通事故管理区交通标志均为临时性标志,涵盖警告标志(交通事故管理标志、线形诱导标、双向交通标志)、禁令标志(限制速度标志、解除限制速度标志、禁止驶入标志)及辅助标志三大类别。
3. 视觉识别规范:最具突破性的是荧光火红色的引入——交通事故管理标志采用荧光火红底色配黑色图文,这种高饱和度色彩在日间具备极强的视觉穿透力;荧光火红色反光膜的逆反射系数要求不低于Ⅳ类荧光黄色反光膜标准。
4. 尺寸分级设定:高速公路及城市快速路的警告标志边长不小于700mm,线形诱导标不小于1200mm×600mm;其他道路场景下,警告标志边长不小于600mm,线形诱导标不小于660mm×400mm。
5. 空间布置逻辑:警戒区细分为上游过渡段、缓冲段、现场处置工作段和下游过渡段;高速公路预警区长度强制要求不小于100米,上游过渡段与缓冲段同样不得低于100米。
三、标准应用场景
1. 高速公路死亡事故处置:当高速公路发生致人死亡的恶性交通事故时,必须严格按照本标准设置预警区与警戒区。预警区起点处需布设交通事故管理标志,配合逐级限速(差值≤30km/h)与线形诱导标,形成递进式安全屏障。
2. 城市快速路拥堵疏导:在城市快速路发生交通事故需借用对向车道通行时,应在不分离双向行驶路段前设置双向交通标志,配合交通锥(斜角≤30°,每车道不少于3个)构建物理隔离带,确保救援通道畅通。
3. 夜间及低能见度环境作业:鉴于荧光火红色反光膜的高逆反射性能,该标准特别适用于夜间、雨雾天气等低能见度条件下的现场防护。标志支架需满足GB/T 28651的抗风强度要求,确保恶劣天气下的结构稳定性。
4. 多车连环相撞现场:针对多车事故占用多条车道的复杂场景,标准允许采取临时中断交通措施,此时需在预警区设置禁止驶入标志并提示绕行路线;现场清理完毕后,必须及时撤除所有安全设施,恢复道路正常通行能力。
四、总结
1. 填补制度空白:作为GB 5768系列标准的收官之作,第9部分首次以国家强制性标准形式规范了交通事故现场标志设置,填补了我国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安全防护领域的标准空白。
2. 技术创新亮点:荧光火红色的应用、分级尺寸设定、预警-警戒双区架构等创新设计,体现了"主动预防次生事故"的安全理念,与国际先进标准(如美国MUTCD)接轨。
3. 实施意义深远:2026年1月1日实施后,该标准将为交警、路政、救援等部门的现场处置提供统一技术依据,有效降低"二次事故"发生率,守护生命救援的"安全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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