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16353-1996《含放射性物质消费品的放射卫生防护标准》最新解读
一、标准的基本信息
1. 标准编号:GB 16353-1996。
2. 中文标准名称:含放射性物质消费品的放射卫生防护标准。
3. 英文标准名称:Radiological protection standards for consumer products containing radioactive substances。
4. 发布日期:1996年5月23日。
5. 实施日期:1996年12月1日。
6. 发布单位:国家技术监督局。
7. 主管部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8. 归口部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9. 起草单位:卫生部工业卫生实验所,协作单位为江苏省卫生防疫站。
10. 主要起草人:周舜元、范葆盛、周小亚。
11.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13.280。
12.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C57。
二、标准内容
1. 剂量限制原则:本标准规定了含放射性物质消费品对公众照射的剂量限制原则,明确了公众照射的剂量约束值,如有效剂量约束值为0.01mSv/a。
2. 防护评价方法:明确了含放射性物质消费品的放射卫生防护评价方法,包括对产品放射性物质含量的检测和评估。
3. 豁免规定:依据GB 18871,大部分含放射性物质消费品会涉及豁免,标准基于公众年有效剂量对豁免值进行修订。
4. 附录内容:附录A(资料性附录)给出了常见含放射性物质消费品的类别。
三、标准应用场景
1. 消费品生产:适用于含放射性物质消费品的生产过程,要求企业在生产前进行放射性风险评估,确保产品符合剂量限制原则。
2. 销售与使用:涵盖含放射性物质消费品的销售和使用环节,保障消费者在正常使用产品时,其受到的放射性照射在安全范围内。
3. 监管与检测:为监管部门提供执法依据,使其能够对含放射性物质消费品进行有效监管和检测,确保市场上的产品符合放射卫生防护标准。
四、总结
1. GB 16353-1996标准自1996年实施以来,为含放射性物质消费品的放射卫生防护提供了重要指导。
2. 它在保障公众健康、规范市场秩序方面发挥了关键作用,确保了相关消费品的安全使用。
3. 随着技术发展和监管需求的变化,该标准也在不断更新和完善,以适应新的挑战和要求。











一个工作日加急检测
7*24小时快速响应
十五年检测经验
检测精准,价格透明
超过百个检测网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