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19613-2004《销毁日本遗弃在华化学武器 地表水中污染物浓度标准(试行)》解读指南
一.标准的基本信息
GB 19613-2004《销毁日本遗弃在华化学武器 地表水中污染物浓度标准(试行)》于2004年12月27日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正式发布,自2005年3月1日起开始实施。该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作为主管部门,归口单位为全国环境化学计量技术委员会。英文标准名为“Standard for Concentration of Pollutants in Surface Water in Destruction of Japanese Abandoned Chemical Weapons in China(Trial)”,起草人包括多位环境科学与化学领域的专家。国际标准分类号为13.020.40,这标志着我国在处理日本遗弃化学武器相关环境问题上迈出了重要的标准化步伐。

二.标准内容
本标准主要针对日本遗弃在华化学武器销毁过程中地表水的污染物浓度进行严格规定。它涵盖了多种化学物质的浓度限值,包括但不限于一些常见的有毒有害化学成分。标准详细列出了不同化学物质在地表水中的最高允许浓度,这些浓度限值是基于对环境和人体健康影响的科学评估而设定的。此外,还规定了相应的检测方法,要求采用准确可靠的分析技术来监测地表水中的污染物浓度,确保其符合规定的标准限值,从而为化学武器销毁过程中的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了明确的技术依据。
三.标准应用场景
在实际应用中,该标准主要用于指导日本遗弃在华化学武器销毁场地周边地表水的环境监测与管理。当开展化学武器销毁工作时,相关部门需依据此标准对周边地表水进行定期采样检测,通过对比检测结果与标准限值,及时发现潜在的污染风险。一旦发现污染物浓度超标,可迅速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如切断污染源、进行水体净化处理等,以防止污染扩散,保护周边生态环境和居民用水安全。同时,该标准也为环境监管执法提供了有力依据,确保销毁工作在符合环保要求的条件下进行,保障整个销毁过程的环境安全。
四.总结
GB 19613-2004标准的制定与实施,是我国在处理历史遗留化学武器问题上的一项重要环保举措。它为日本遗弃化学武器销毁过程中的地表水环境保护提供了科学、规范的标准依据,有效保障了销毁工作的环境安全。这一标准的严格执行,不仅有助于维护我国的生态环境,也彰显了我国在国际社会中对环境保护的责任担当,对于推动全球化学武器销毁与环境保护工作的协同发展具有积极的示范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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