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16006-2008《碘缺乏病消除标准》新解读
一、标准的基本信息
《GB 16006-2008 碘缺乏病消除标准》于 2008 年 11 月 4 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与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并于 2009 年 5 月 1 日正式实施。该标准的主管部门为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归口部门为全国地方病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主要起草人为王占和、陈祖金、李方祥等专家。其英文标准名为 “Elimination standard for iodine deficiency disorders”。该标准为我国碘缺乏病防治工作提供了科学、系统的判定依据,是我国公共卫生领域一项重要的基础性标准,国际标准分类号为 11.140.00(公共卫生学)。

二、标准内容
1. 该标准详细规定了碘缺乏病消除的判定指标,包括人群碘营养水平指标(如尿碘中位数、盐碘含量等)、病情指标(如甲状腺肿大率、克汀病发病率等)以及碘缺乏病监测指标(如监测点设置、样本采集与检测要求等)。
2. 明确了不同人群(儿童、成人、孕妇等)的碘营养适宜范围,为科学补碘提供了量化指导。
3. 规定了碘缺乏病消除的判定流程,包括监测数据的收集、整理、分析以及判定结果的报告与反馈机制,确保判定工作的科学性与规范性。
三、标准应用场景
1. 在公共卫生领域,该标准广泛应用于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开展碘缺乏病监测与防治工作。通过定期监测人群碘营养水平与病情变化,评估碘缺乏病防治效果,为调整防治策略提供依据。
2. 在食品行业,食盐定点生产企业依据该标准控制食盐碘含量,确保食盐加碘工作符合国家标准要求,保障公众碘摄入安全。
3. 在医疗行业,医疗机构参考该标准对疑似碘缺乏病患者进行诊断与治疗,提高诊断准确性,规范治疗方案。
四、总结
1. GB 16006-2008《碘缺乏病消除标准》是我国碘缺乏病防治工作的重要里程碑,为实现碘缺乏病消除目标提供了有力支撑。
2. 该标准的实施有效提升了我国人群碘营养水平,降低了碘缺乏病的发病率,对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发挥了积极作用。
3.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应继续加强该标准的宣传与实施,进一步完善碘缺乏病监测体系,巩固碘缺乏病消除成果,为推动我国公共卫生事业的发展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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