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15580-2011《磷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解读全文
一、标准的基本信息
《GB 15580-2011 磷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于2011年12月22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发布,并于2012年7月1日正式实施。该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负责管理,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等单位归口,英文名为“Emission standard of water pollutants for phosphate fertilizer industry”。标准由吴启洲、俞红玉、刘智生、邹克清、王军、孙鹏、张 Patel、陈志鹏、刘志雄、周波、卢文霞等起草人完成。国际标准分类号为13.060.50,涉及磷肥工业水污染排放的规范与控制。
二、标准内容
标准规定了磷肥工业企业水污染物的排放限值、监测和监控要求,以及实施与监督等相关规定。具体包括:
- 规定了废水排放中化学需氧量(COD)、氨氮、总磷、悬浮物等污染物的排放限值。
- 明确了废水排放的分级标准,根据企业规模、生产工艺等不同情况,设定了不同的排放限值。
- 对废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提出了具体要求,包括废水处理工艺、处理设施的运行维护等。
- 规定了废水排放的监测要求,包括监测点位、监测频次、监测方法等。
三、标准应用场景
该标准适用于所有磷肥生产企业,包括磷铵、普钙、重钙、过磷酸钙等产品的生产企业。具体应用场景包括:
- 企业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其投产后的水污染物排放管理。
- 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磷肥工业企业的水污染物排放实施监督管理。
- 企业内部环境管理,作为企业制定环境保护目标、评估环境绩效的重要依据。
四、总结
《GB 15580-2011 磷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发布与实施,对于规范磷肥工业企业的水污染物排放行为,保护和改善水环境质量,具有重要意义。通过严格控制废水排放,有助于减少磷肥工业对水体的污染,促进磷肥工业的可持续发展。同时,该标准也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提供了科学的监管依据,有助于加强环境执法力度,提高环境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