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28664-2012《炼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解读大全
一、标准的基本信息
1. 发布时间 :2012 年 10 月 22 日。这是我国针对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制定的一项重要标准,其发布标志着我国对轧钢行业大气污染控制的重视程度提升到了一个新的高度。
2. 发布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这两个权威部门联合发布,确保了标准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为标准的有效实施提供了坚实的保障。
3. 实施日期 :2013 年 1 月 1 日。从发布到实施留出了一定的时间窗口,让相关企业能够有足够的时间进行技术改造和管理调整,以适应新的排放标准要求。
4. 主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作为主管部门,环保部负责对标准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标准能够真正落地生效,对改善环境质量发挥作用。
5. 归口部门 :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该委员会在标准的制定过程中发挥了重要的技术归口作用,整合了行业内各方专家的意见和建议,使标准更加贴合轧钢工业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求。
6. 英文标准名 :Emission standard of air pollutants for steel rolling industry。
7. 起草人 :多位来自钢铁研究、环境监测、环保管理等领域的专家共同参与起草,他们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标准的质量提供了有力支撑。
8.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13.040.40。这一分类号有助于在国际上对标准进行准确的定位和交流,方便与国际上其他国家在相关领域的标准进行对比和借鉴。
二、标准内容
1. 污染物排放限值
明确规定了轧钢工业各种大气污染物如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在不同排放源(如烧结机、球团焙烧炉、加热炉等)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这些限值的设定基于当前国内轧钢行业的技术水平和污染防治能力,旨在有效控制大气污染物的排放,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对于新建企业和现有企业,分别制定了相应的排放限值,新建企业的排放限值更加严格,以推动行业的技术进步和环保水平的提升。
2. 监测要求
详细规定了对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进行监测的方法和频次。要求企业必须按照规定的监测方法定期对大气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监测,并且对监测点位的设置、监测设备的选用等都提出了具体要求,确保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规定了监测数据的记录和报告要求,企业需要将监测数据如实记录并定期向环保部门报告,为环保部门的监管提供依据。
3. 其他规定
对于大气污染物排放的计算方式也进行了明确,包括排放量的计算公式和相关参数的确定方法。这有助于准确评估企业大气污染物的排放总量,为实施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管理提供数据支持。
提出了一些特殊时期(如重污染天气)的应急减排措施要求,以应对可能出现的环境空气质量恶化情况,保障公众的健康和生态环境安全。
三、标准应用场景
1. 轧钢企业内部环境管理
企业可以依据本标准制定内部的环境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对生产过程中的大气污染物排放进行严格控制。例如,根据排放限值调整生产工艺和设备运行参数,确保污染物排放达标。
定期组织内部培训,让员工了解标准的要求和相关环保知识,提高员工的环保意识和操作技能,从源头上减少大气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
2. 环保部门监管执法
各级环保部门将本标准作为执法依据,对轧钢企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通过对企业排放口的监测数据进行比对核查,判断企业是否达标排放。对于超标排放的企业,依法进行处罚和整改要求,督促企业加强环保措施。
环保部门可以根据标准的实施情况,对辖区内的轧钢行业进行整体评估,制定相应的污染防治策略和环境改善计划,推动区域空气质量的持续改善。
3. 行业技术改造和升级参考
轧钢企业在进行技术改造和设备升级时,可以参考本标准的要求,选择更加环保、节能的生产工艺和设备。例如,采用先进的废气治理技术,提高污染物的去除效率,降低生产过程中的能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
有助于引导轧钢行业向绿色、可持续方向发展,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提高行业的整体竞争力,同时也能满足日益严格的环境要求。
四、总结
1. GB 28665-2012《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是我国轧钢工业环境保护领域的一项关键标准,对于规范行业行为、控制大气污染物排放、改善环境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2. 标准内容全面、细致,涵盖了排放限值、监测要求等多个方面,为轧钢企业和环保部门提供了明确的指导和依据,有利于标准的有效执行和监管。
3. 在实际应用中,企业应积极响应标准要求,加强内部管理,加大环保投入,推动技术创新,实现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双赢。同时,环保部门也应加强对标准实施的监督和管理,确保标准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共同为我国的生态环境保护事业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