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一篇关于 GB 30035-2013《船员健康检查要求》的最新解读文章:
一、标准的基本信息
1. 标准发布时间:2013 年 12 月 31 日。
2.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3. 实施日期:2014 年 9 月 1 日。
4. 主管部门:交通运输部。
5. 归口部门:交通运输部。
6. 英文标准名:Criteria of medical examination for seafarers。
7. 起草单位: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上海长海医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武汉海事局等。
8. 起草人:包括蔡武等。
9.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67.020.01。
二、标准内容
1. 规定了海船船员和内河船舶船员的健康检查要求,包括身体尺寸、生理功能、内外科、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实验室检查、影像学检查等多个方面。
2. 明确了船员职业限制和禁忌证,如严重风湿性瓣膜心脏病、反复发作的支气管哮喘等疾病禁止上船工作,而无症状冠心病等在一定条件下可允许上船工作。
3. 规定了海船船员和内河船舶船员的健康检查流程及结论,要求按相应附录进行检查并填写健康检查表,结论为合格或不合格。
三、标准应用场景
1. 在船员招聘过程中,船员服务机构和航运企业依据该标准对求职者进行健康检查,确保录用符合健康要求的船员,从源头保障航运安全。
2. 船员职业发展方面,船员需定期进行健康检查以满足持证要求,不同等级和职务的船员证书对健康证明的有效期有不同规定,如无限航区 300 总吨及以上船舶船长等证书有效期不超过 1 年,而 GMDSS 通用操作员等证书有效期不超过 2 年。
3. 在船员日常管理中,海事管理机构通过该标准对船员健康状况进行监管,对不符合健康要求的船员及时进行处理,如责令其离岗等,以保障船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4. 航海院校在招生时,依据该标准筛选适合从事船员职业的学生,确保为航运业输送健康的高素质人才。
四、总结
1. GB 30035-2013《船员健康检查要求》标准为船员健康检查提供了科学、规范的依据,对保障船员身心健康、提升船员队伍素质具有重要意义。
2. 贯彻落实该标准,有助于航运业的安全、稳定和可持续发展,同时也有利于维护船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国际航运业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