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搜索:   黑龙江 新疆 山东 广东 吉林 昆明
400 886 5719

GB 30000.11-2013《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 第11部分:自燃固体》最新解读

日期:2025-06-03 14:03:16 浏览:29
内容简介:以下是对 GB 30000.11-2013《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 第11部分:自燃固体》的最新解读:一、标准的基本信息标准编号 :GB 30000.11-2013。中文标准名称 :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 第11部分:自燃固体。英文标准名称 :Rules for classification and labelling of chemicals - Part 11: Pyrophoric solids。发布日期 :2013-10-1

以下是对 GB 30000.11-2013《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 第11部分:自燃固体》的最新解读:

一、标准的基本信息

标准编号 :GB 30000.11-2013。

中文标准名称 :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 第11部分:自燃固体。

英文标准名称 :Rules for classification and labelling of chemicals - Part 11: Pyrophoric solids。

发布日期 :2013-10-10。

实施日期 :2014-11-01。

主管部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归口部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布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起草单位 :中国化工经济技术发展中心、杭州仰仪科技有限公司、浙江省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等。

主要起草人 :王晓兵、叶树亮等。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13.300。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A80。

聚检通-第三方检测机构

二、标准内容

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自燃固体的术语和定义、分类标准、判定逻辑和指导、标签,适用于按照联合国《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对自燃固体进行分类和标签。

术语和定义 :明确了自燃固体是指即使数量小也能在与空气接触后 5 分钟内着火的固体。

分类标准 :一般原则见 GB 13520,分类方法根据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试验和标准手册》(第五修订版)第三部分的 33.3.1.4 中 N.2 试验进行分类。具体分类标准为类别 1,即该固体与空气接触后 5 分钟内发生燃烧。如果物质或混合物的物理形状改变,可能实质性地改变其在分类试验中的性能,则应以新的形态进行试验。

判定逻辑和指导 :判定逻辑和指导作为资料性附录 A,供负责分类的人员参考使用。

标签要求 :危险类别以指定的象形图、信号词和危险说明的顺序列出。标签上要求的信息包括危险象形图、信号词、危险说明、防范说明、产品标识符和供应商标识等。其中,危险象形图使用黑色符号加白色背景,红框要足够宽,以便醒目;信号词使用 “危险”;危险说明描述危险产品的危险性质;防范说明描述为减少或防止不良效应建议采取的措施,分为 5 类:一般、预防、应急、贮存和处置。

三、标准应用场景

化学品生产企业 :在生产自燃固体化学品时,需严格按照标准进行分类和标签设计,确保将化学品的危险信息准确传达给用户。例如,白磷生产厂在包装白磷时,必须按照标准要求标注自燃固体的标签,包括危险象形图、信号词 “危险”、危险说明 “暴露在空气中自燃” 以及相应的防范说明等,以保障运输、储存和使用过程中的安全。

化学品储存和运输企业 :依据标准对自燃固体化学品进行妥善储存和运输。 storage 企业应将自燃固体与其他化学品分开存放,并根据不同自燃固体的特性和防范要求,采取相应的防火、防潮、通风等措施。运输企业则需根据标签信息,选择合适的运输工具和包装方式,确保运输过程中的安全,防止因摩擦、碰撞或静电等因素引发自燃事故。

科研机构和实验室 :在使用自燃固体进行科研实验时,科研人员需参考标准了解其危险特性,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如在进行金属钠的实验时,要知晓金属钠遇空气极易自燃,实验过程中需在无氧环境下操作,同时准备好相应的灭火器材,如干粉灭火器等,以应对可能发生的火灾事故。

应急救援部门 :在处理涉及自燃固体的火灾、泄漏等事故时,应急救援人员可根据标准中的标签信息快速识别危险物质,采取针对性的救援措施。比如,当发生自燃固体引发的火灾时,消防人员可根据标签上的危险说明和防范说明,选择合适的灭火剂,如使用干粉灭火而非水灭火,避免因错误操作导致火势扩大。

四、总结

GB 30000.11-2013 标准为自燃固体化学品的分类和标签提供了明确、统一的规范,有助于提高化学品管理的安全性和效率。

该标准在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化学品行业健康发展以及与国际标准接轨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各相关方应严格遵守和执行。

 
 
分享到:
  • 微信扫一扫分享

版权与免责声明:

本网凡没有注明"来源:聚检通"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且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联系客服人员进行修改或删除,自发表之日起两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默认聚检通有权进行转载。

 
更多>同类新闻资讯

相关产品检测
污水检测 ¥50

污水检测

水泥检测 ¥50

水泥检测

推荐检测机构
推荐检测资讯
 |  网站地图  |  皖ICP备2025072080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