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30770-2014《锡、锑、汞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最新解读
一. 标准的基本信息
1.发布与实施:《锡、锑、汞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0770-2014)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原环境保护部)于2014年5月16日发布,自2014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
2.主管部门与归口单位:标准由生态环境部归口管理,起草单位包括昆明理工大学、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有色金属工业污染控制工程技术中心等机构。
3.国际标准分类号:标准国际标准分类号为13.040.40(废水),属于环境保护领域的强制性国家标准。
4.英文名称:标准英文名称为 *Emission Standards of Pollutants from Sn, Sb, Hg Industry*,适用于锡、锑、汞采选及冶炼工业的污染物排放管理。
5.修改与更新:2021年发布的修改单对总铊排放限值、监测频次及排放口规范化要求进行了补充,进一步完善了标准内容。

二. 标准内容
1.适用范围与核心目标:
标准适用于锡、锑、汞采选及冶炼企业的水污染物和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明确要求企业通过技术升级和污染治理手段实现达标排放。
重点区域(如生态敏感区、人口密集区)规定了更严格的“特别排放限值”,以降低重金属污染风险。
2.污染物排放限值:
水污染物:涵盖pH值、化学需氧量(COD)、悬浮物、重金属(如铅、镉、汞)等指标,新增总铊(Tl)排放限值(直接排放0.015 mg/L,间接排放0.005 mg/L)。
大气污染物:对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氟化物等提出限值,要求冶炼企业采用高效脱硫脱硝技术。
3.监测与管理要求:
强调在线监测技术的使用,要求重点排污单位安装自动监测设备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明确企业自行监测频次(如总铊至少半年一次),并规范排放口标志设置及信息公开。
三. 标准应用场景
1.现有企业合规管理:
企业需根据标准要求优化生产工艺,淘汰落后设备,例如采用湿法冶金、膜分离技术等减少污染物排放。
对采矿废水、冶炼污酸废水等进行分类处理,确保车间或生产装置排放口的污染物浓度达标。
2.新建项目环境监管:
建设项目需在环境影响评价阶段对标标准,确保环保设施设计与污染物排放限值匹配。
竣工验收时,需通过第三方检测验证排放是否符合标准,尤其是重点区域的“特别排放限值”。
3.区域环境治理:
重点区域(如长江经济带、珠江流域)通过执行更严格的排放限值,推动企业采用“超低排放”技术,减少重金属累积风险。
政府部门通过实时监测数据和信用评级制度,对超标企业实施阶梯式罚款或停产整顿。
四. 总结
1.行业意义:GB 30770-2014通过科学设定排放限值和监测要求,推动锡、锑、汞工业向清洁生产转型,减少重金属对生态环境和公众健康的威胁。
2.未来展望:随着技术进步和环保政策升级,标准可能进一步收紧限值或引入更先进的监测手段(如人工智能辅助分析),企业需持续投入研发以适应动态监管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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