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对 GB 21455-2019《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的解读:
一、标准的基本信息
发布时间:2019 年 12 月 31 日,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实施日期:2020 年 7 月 1 日起正式实施。
主管部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归口部门: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英文标准名:Minimum allowable values of the energy efficiency and energy efficiency grades for room air conditioners。
起草人:成建宏、谭建明等众多专家。
国际标准分类号:27.010,属于能源和热传导工程综合类别。

二、标准内容
能效等级划分:将房间空气调节器的能效等级分为 3 级,其中 1 级能效最高。能效等级的划分基于空调器的季节能效比(SEER)或全年能源消耗效率(APF)等指标,这些指标综合考虑了空调器在制冷和制热等多种运行模式下的能源利用效率。
能效限定值规定:设定了房间空气调节器的能效限定值,这是空调器能够进入市场的最低能效要求。对于定频空调,用能效比(EER)和性能系数(COP)来衡量;对于变频空调,则采用季节能效比(SEER)和全年能源消耗效率(APF)。只有达到该限定值的空调产品才被允许生产和销售,从而淘汰了部分低效的空调产品,提高了整个空调行业的能效水平。
适用范围明确:适用于采用空气冷却冷凝器、全封闭电动压缩机,额定制冷量不大于 14000W、气候类型为 T1 的房间空气调节器和名义制热量不大于 14000W 的低环境温度空气源热泵热风机。同时,不适用于移动式空调器、多联式空调机组、风管送风式空调器。
三、标准应用场景
消费者选购:消费者在购买房间空气调节器时,可以依据该标准查看产品的能效等级和能效指标,从而选择更节能、更经济的产品。比如,在同等条件下,1 级能效的空调相比 3 级能效空调,在长期使用过程中能够节省更多的电费支出,同时也更加环保。
企业生产与研发:空调生产企业需按照该标准的要求,调整生产计划和产品研发方向,确保所生产的空调产品能够达到相应的能效等级和限定值。这促使企业加大在节能技术研发方面的投入,提高产品的能源利用效率,推动空调行业的技术进步和产品升级换代。
市场监管:相关监管部门可依据该标准对市场上销售的房间空气调节器进行监督检查,打击生产和销售低效、高耗能空调产品的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的正常秩序,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四、总结
GB 21455-2019《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的实施,对于推动空调行业的节能减排、促进企业技术进步和产品升级具有重要意义。该标准不仅为消费者提供了选购节能空调产品的依据,也有利于规范市场秩序,引导空调行业向高效、节能的方向发展,同时还有助于提升我国空调行业的整体竞争力,促进我国制冷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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