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护发素感官指标检测标准有哪些?如何检测外观、色泽与香气?
答:
一、标准名称
1. GB/T 29679-2013《洗发液、洗发膏》
2. GB/T 13531.1-2008《化妆品通用检验方法 感官分析》
3. GB/T 14454.2-2008《香料 香气评定法》
4. GB/T 14454.3-2008《香料 色泽检定法》
5. QB/T 2874-2007《护肤啫喱》
二、标准内容
1.GB/T 29679-2013
规定护发素外观应呈均匀膏体/乳液状,无肉眼可见杂质。色泽需与标样保持一致,允许±2个色差单位(CIELAB系统)。香气要求符合产品明示香型,无酸败、焦糊等异常气味。
2.GB/T 13531.1-2008
采用三点检验法进行外观一致性判定,要求不少于10名专业评价员参与。色泽检测使用D65标准光源,观察角度45°/0°,与标准比色卡对比误差≤ΔE*ab 1.5。
3.GB/T 14454.2-2008
香气评定采用五点描述法:0分(无香气)、1分(轻微)、2分(适中)、3分(浓郁)、4分(过强)。要求平均得分≥2.5分,且无异味特征。
4.GB/T 14454.3-2008
色泽检测使用Lovibond比色计,规定护发素APHA色度值应≤50。允许在420nm波长下,吸光度值波动范围±0.05。
5.QB/T 2874-2007
对膏体稳定性提出要求:在-5℃±2℃条件下存放24小时,恢复室温后无分层;40℃±2℃恒温72小时,无变色、变味现象。
三、检测流程
1.样品预处理
待测样品需在(25±2)℃环境下平衡24小时,确保检测条件一致性。
2.外观检测
取50mL样品于透明玻璃容器中,在自然光线下进行目视观察,记录是否存在分层、颗粒、悬浮物等异常现象。
3.色泽测定
使用分光光度计测定420nm处吸光度值,或通过色差仪测量L*a*b*值,结果与企业内控标准对比。
4.香气评价
采用三角瓶法:将5g样品置于100mL三角瓶中,振荡30秒后,由专业评价员在30秒内完成香气强度与特征判定。
5.结果判定
所有指标需同时满足对应标准要求,任一指标超出允差范围即判定为不合格。
注:本文内容基于现行有效国家标准编制,实际检测需按照实验室资质认定范围开展。检测数据处理遵循GB/T 8170-2008《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