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山泉水溶解性总固体检测标准与设备要求
答:
一、标准名称
1. GB 5749-2022《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2. GB 8537-2018《饮用天然矿泉水》
3. DBS44/001-2016《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包装饮用水》
4. GB/T 5750.4-2006《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感官性状和物理指标》
5. CJ/T 3020-1993《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标准》
二、标准内容
1. GB 5749-2022《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该标准规定溶解性总固体(TDS)限值为1000mg/L,适用于城乡各类集中式供水及二次供水。检测方法采用GB/T 5750.4-2006中规定的称量法,要求水样经0.45μm滤膜过滤后,在103-105℃下蒸发至干并称重。
2. GB 8537-2018《饮用天然矿泉水》
该标准未直接设定TDS限值,但要求水源水需符合GB 5749-2022的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检测时需同步监测钾、钠、钙、镁等离子含量,通过离子加和法间接验证TDS值合理性。
3. DBS44/001-2016《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包装饮用水》
该标准将包装饮用水分为饮用天然水和其他包装饮用水两类。其中饮用天然水要求TDS≥50mg/L,检测方法执行GB/T 5750.4-2006称量法,检测结果需与水源水水质特性保持一致性。
4. GB/T 5750.4-2006《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感官性状和物理指标》
该标准详细规定称量法操作流程:取100mL水样于已恒重蒸发皿中,水浴蒸干后移入105℃烘箱干燥至恒重,计算公式为TDS(mg/L)=[(W2-W1)/V]×10^6,其中W2为蒸发皿+残渣质量,W1为蒸发皿质量,V为水样体积。
5. CJ/T 3020-1993《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标准》
该标准根据水源类型设定不同限值:Ⅰ类水源TDS≤300mg/L,Ⅱ类水源TDS≤500mg/L,Ⅲ类水源TDS≤1000mg/L。检测需同步记录水温、电导率等参数,用于综合判定水质稳定性。
三、检测设备要求
1. 实验室天平:精度需达到0.1mg,每年需通过计量认证,使用前需进行校准验证。
2. 蒸发皿:采用石英材质,容积100mL,使用前需在600℃马弗炉中灼烧2小时去除有机物。
3. 恒温水浴锅:温度控制精度±1℃,需配置水位自动补偿装置。
4. 电热鼓风干燥箱:温度范围50-300℃,温度均匀性≤±2℃。
5. 微孔滤膜装置:配备0.45μm醋酸纤维滤膜,使用前需用超纯水进行润洗处理。
6. 电导率仪:测量范围0-2000μS/cm,精度±1%FS,需定期进行电极校准。
7. 超纯水系统:出水水质需满足电阻率≥18.2MΩ·cm,TOC≤5ppb。
检测设备需建立完善的维护保养制度,每次使用后需进行清洁记录。对于关键设备如实验室天平,应制定期间核查计划,核查频率不低于每季度一次。设备使用环境需满足温度20±2℃,相对湿度≤60%的要求,确保检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追溯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