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植物油检测的国家标准GB有哪些?其具体内容是什么?对保障植物油质量有何作用?
答:
一、植物油检测相关国家标准
1. GB 2716-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油》
2. GB/T 5009.37-2003《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3. GB/T 15688-2024《动植物油脂不溶性杂质含量的测定》
二、各标准具体内容
一.GB 2716-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油》
该标准整合修订了GB 2716-2005《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和GB 7102.1-2003《食用植物油煎炸过程中的卫生标准》。适用于植物原油、食用植物油、食用植物调和油和食品煎炸过程中的各种食用植物油,但不适用于食用油脂制品。完善了术语和定义,对植物原油的定义进行修改,增加了食用植物调和油的定义。植物原油指以食用植物油料为原料制取的用于加工食用植物油的不直接食用的原料油;食用植物调和油是用两种及两种以上的食用植物油调配制成的食用油脂。在理化指标方面,将植物原油中的酸价根据原料不同精细划分,对米糠油、棕榈(仁)油、玉米油、橄榄油、棉籽油、椰子油的酸价指标单独规定。删除了煎炸过程中食用植物油羰基价的指标要求。将溶剂残留量中“浸出油溶剂残留量”修改为“溶剂残留量”,植物原油中溶剂残留量限量由100mg/kg改为不做要求;食用植物油中溶剂残留量限量(浸出)由50mg/kg改为20mg/kg,并更新相应检测方法标准按GB 5009.262执行。增加了煎炸过程中棉籽油游离棉酚限量为200mg/kg,食用植物油中游离棉酚限量由0.02%修改为200mg/kg,检测方法标准由GB/T 5009.37修改为GB 5009.148,同时更新了极性组分测定方法标准。在命名、标签标识方面,强制要求单一品种食用植物油不应掺有其他油脂;食用植物调和油产品应以“食用植物调和油”命名,不得突出某种特殊油品名称;食用植物调和油标签标识应注明各种食用植物油的比例,其中配料比例≤5%的食用植物油,允许相对误差为±10%,配料比例>5%的食用植物油,允许相对误差为±5%。还鼓励在标签标识中注明产品中大于2%脂肪酸组份的名称和含量(占总脂肪酸的质量分数) 。
二.GB/T 5009.37-2003《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本标准规定了食用植物油卫生指标的分析方法,适用于食用植物油卫生指标的分析。涵盖酸价、过氧化值、水分和挥发物等检测项目。残留溶剂检出限为0.10mg/kg,过氧化值第二法检出限为0.003meq/kg 。该标准为检测食用植物油卫生指标提供了统一规范的操作方法,通过对各项指标的测定,判断植物油是否符合卫生标准要求。例如酸价反映油脂中游离脂肪酸含量,过高的酸价表明油脂可能发生酸败;过氧化值体现油脂氧化程度,过氧化值超标说明油脂已氧化酸败,产生有害物质,这些指标是判断植物油能否安全食用的关键依据。
三.GB/T 15688-2024《动植物油脂不溶性杂质含量的测定》
本文件描述了动植物油脂中不溶性杂质含量的测定方法,适用于动植物油脂。若皂类(特别是钙皂)或氧化脂肪酸不作为不溶性杂质含量计算,可采用不同溶剂和操作方法使测定符合相关要求,但不适用于乳及乳制品(指从乳及乳制品中提炼的油脂)。不溶性杂质指在动植物油脂中不溶于油脂的固体物质,包括蛋白质、碳水化合物、纤维素和灰分等。本标准采用重量法测定动植物油脂中不溶性杂质含量,通过准确测定不溶性杂质含量,可评估油脂的纯度和质量,不溶性杂质过多会影响油脂的外观、口感及储存稳定性等。
三、植物油检测的作用与方法
植物油检测作用显著,通过对植物油各项指标检测,能判断其是否符合国家标准,保障消费者食用安全。检测可监督生产企业生产过程,促使企业规范生产,提升植物油产品整体质量。在方法上,理化检测常用,如用GB/T 5009.37 - 2003中规定方法测酸价、过氧化值等,通过消耗氢氧化钾溶液体积结合其浓度及试样质量计算酸价;利用特定仪器和试剂,按GB/T 15688 - 2024采用重量法测定不溶性杂质含量。还可采用仪器分析方法,如气相色谱法测残留溶剂等,多种检测方法综合运用,确保检测结果准确可靠,为植物油质量把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