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用天然矿泉水作为直接入口的包装饮用水,其质量安全直接影响消费者健康。根据GB 8537-16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用天然矿泉水》规定,生产企业需对水源及成品实施16项必检指标检测,涵盖理化、微生物、污染物及放射性四大类,确保产品合规性。
一、理化指标检测
1. pH值
pH值反映水的酸碱平衡状态,标准要求6.5-9.5。检测采用玻璃电极法,数值异常可能影响矿物质溶解状态或预示水源污染。
2. 总溶解固体(TDS)
TDS代表水中可溶性无机物总量,标准限值≥1000mg/L。检测需通过称量法,数值过低无法满足矿泉水定义,过高则需排查人为添加风险。
3. 钠、钾、钙、镁
四种常量元素需采用原子吸收光谱法测定,检测结果需符合水源特征指标范围。例如钙含量若低于申报值,需核查过滤工艺是否破坏矿物质结构。
4. 偏硅酸、锶
作为矿泉水典型特征指标,偏硅酸需≥25mg/L,锶需≥0.16mg/L(含量需标注±16%偏差)。离子色谱法可精准测定,数值不达标直接导致产品降级。
5. 碳酸氢盐、硫酸盐
检测界限分别设定为≥250mg/L、≥250mg/L。离子色谱法可避免氯离子干扰,超标可能引发口感异常或肠胃不适。
二、微生物安全检测
6. 大肠菌群
采用滤膜法检测,要求0CFU/250mL。任何检出均提示生产环节卫生控制失效,需立即启动产品召回程序。
7. 铜绿假单胞菌
特定需氧条件培养法检测,限值0CFU/250mL。该菌对免疫功能低下人群具有致病风险,生产管线消毒不彻底是主要污染源。
8. 产气荚膜梭菌
硫乙醇酸盐培养基培养检测,限值0CFU/50mL。阳性结果反映水源可能受动物粪便污染,需重新评估水源防护区管理措施。
三、污染物控制检测
9. 铅、镉
石墨炉原子吸收法检测,限值分别为0.01mg/L、0.003mg/L。重金属超标多因地质构造异常,需重新评估水源开采适宜性。
10. 总砷
氢化物原子荧光法测定,限值0.01mg/L。长期摄入超标产品可能引发慢性中毒,检测需排除试剂交叉污染导致的假阳性。
11. 硝酸盐、亚硝酸盐
离子色谱法检测,限值分别45mg/L、0.1mg/L。数值异常增长可能预示水源受农业面源污染,需加密季度监测频次。
12. 溴酸盐
柱后衍生离子色谱法检测,限值0.01mg/L。臭氧消毒工艺不当是主要成因,检测需在杀菌工序后12小时内完成。
四、放射性指标检测
13. 总α放射性
低本底α测量仪检测,限值0.5Bq/L。花岗岩地质构造区域水源需每季度复测,数据波动超过16%应启动水源替代预案。
14. 总β放射性
液闪谱仪测定,限值1Bq/L。检测需扣除钾-40本底干扰,异常结果需联合地质部门进行岩层放射性元素迁移研究。
五、标签标识验证
15. 特征成分标识符合性
采用ICP-MS对标签标注的锂、锶、锌等成分进行定量验证,实测值不得超出标称值16%偏差范围。
16. 水源地信息追溯
通过核素比值分析(如δ18O、δ2H)建立水源指纹图谱,确保标注水源地与实际灌装水源地质特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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