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对 GB 20053-2015《金属卤化物灯用镇流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标准的解读:
一、标准的基本信息
1. 中文标准名称:金属卤化物灯用镇流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2. 英文标准名称:Minimum allowable values of energy efficiency and energy efficiency grades for ballasts of metal-halide lamps。
3. 发布日期:2015 年 12 月 10 日。
4. 实施日期:2017 年 1 月 1 日。
5.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6. 主管部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7. 归口部门: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8. 标准分类号(CCS):F01。
9.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27.010。
10. 起草单位:中国标准化研究院等。
11. 主要起草人:赵跃进、屈素辉等。
二、标准内容
1.适用范围:适用于额定电压 220V、频率 50Hz 交流电源,标称功率为 20W~1500W 的独立式、内装式电感和电子镇流器。
2.能效等级:将金属卤化物灯用镇流器能效等级分为 3 级,其中 1 级能效最高。不同额定功率金属卤化物灯用镇流器对应的能效等级要求不同,额定功率包括 175W、250W、400W、1000W、1500W 等,如 175W 的镇流器,1 级能效因数 BEF 为 0.514,2 级为 0.488,3 级为 0.463。
3.能效限定值:不同额定功率金属卤化物灯用镇流器的能效限定值不应小于表 1 中 3 级的规定,顶峰超前式镇流器的能效限定值为表 5 中 3 级的 95%。
4.节能评价值:不同额定功率金属卤化物灯用镇流器的节能评价值不应小于表 1 中 2 级的规定。
5.检验方法与计算:包括检验条件、线路功率测量、光通量测量、流明系数计算、能效因数计算等方面的要求。
6.检验规则:制造厂应对金属卤化物灯镇流器进行例行检验,每年不应少于一次,有多种情况之一时也应进行例行检验,如产品的试制定型鉴定时、停产半年以上恢复生产时等。检验采用二次抽样,检验项目、技术要求、检验方法、判别水平、不合格质量水平、样品数和判定数组等按表 2 规定。
三、标准应用场景
1.照明产品生产与销售:灯具生产企业在生产金属卤化物灯相关产品时,需确保所使用的镇流器符合该标准的能效要求,以保证产品的市场准入资格。销售商在采购相关产品时,也应依据此标准进行筛选,避免销售不符合能效要求的产品。
2.照明工程设计与施工:在商业照明、工业照明、景观照明等照明工程中,工程师应根据该标准选择合适的镇流器,以达到节能设计目标,提高照明系统的整体能效水平,同时也有助于项目的节能验收。
3.照明设备检测与认证:检测机构依据此标准对金属卤化物灯用镇流器进行能效检测,为产品认证提供依据。通过认证的产品,可在市场上获得更高的认可度和竞争力,未通过认证的产品则需进行改进以满足标准要求。
4.能源管理和节能减排项目:在能源管理体系中,企业和单位可将该标准作为参考,对现有照明设备进行能效评估,制定节能改造方案。在节能减排项目中,政府部门可依据此标准对相关项目进行审核和验收,推动照明领域的节能减排工作。
四、总结
1. GB 20053-2015《金属卤化物灯用镇流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标准为金属卤化物灯用镇流器的能效要求提供了明确的规范,有助于推动照明行业的节能技术进步和产品升级。
2. 该标准在照明产品生产、销售、工程设计、检测认证以及能源管理等多个环节具有重要应用价值,对实现节能减排目标、促进照明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