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12021.6-2017《电饭锅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标准解读
一、标准的基本信息
1.标准编号:GB 12021.6-2017
2.标准名称:电饭锅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3.英文名称:Minimum allowable values of energy efficiency and energy efficiency grades for electric rice cookers
4.发布日期:2017年5月12日
5.实施日期:2018年6月1日
6.发布单位: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7.归口单位: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0)
8.起草单位: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广东美的生活电器制造有限公司、浙江苏泊尔家电制造有限公司等
9.标准性质:强制性国家标准
10.ICS分类:27.010(能源和热传导工程)
二、标准内容
1.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常压环境下工作,以电热元件或电磁感应方式加热,额定功率不大于2000W的电饭锅。
2.能效等级划分:电饭锅能效等级分为3级,其中1级能效最高。不同额定功率范围的电饭锅对应不同的热效率值要求:
额定功率≤400W:1级≥87%,2级≥81%,3级≥68%
400W<额定功率≤600W:1级≥88%,2级≥82%,3级≥75%
600W<额定功率≤1000W:1级≥89%,2级≥83%,3级≥78%
1000W<额定功率≤2000W:1级≥90%,2级≥86%,3级≥80%
3.待机功率要求:
电热元件加热:
无联网功能:1级≤1.0W,2级≤1.8W
有联网功能:1级≤1.8W,2级≤2.0W
电磁感应加热:
无联网功能:1级≤1.6W,2级≤1.8W
有联网功能:1级≤1.8W,2级≤2.0W
4.保温能耗要求(电子式具有保温功能):
400W<额定功率≤600W:1级≤21W·h,2级≤32W·h
600W<额定功率≤1000W:1级≤34W·h,2级≤50W·h
1000W<额定功率≤2000W:1级≤76W·h
5.能效限定值:在满足保温能耗和待机功率要求的前提下,电饭锅在标准规定测试条件下的最低允许热效率。
三、标准应用场景
1.生产企业:电饭锅生产企业需按照标准要求设计和生产产品,确保产品的能效等级达到相应标准,以满足市场准入要求。这促使企业采用更高效的加热技术和保温材料,优化产品结构,提高产品的能源利用效率。
2.销售企业:在采购电饭锅时,销售企业需检查产品是否符合GB 12021.6-2017标准的能效要求,拒绝销售能效不达标的产品,从而推动市场上电饭锅整体能效水平的提升。
3.消费者:消费者在购买电饭锅时,可以根据产品上的能效标识了解产品的能效等级,选择能效更高的产品,不仅能够降低使用成本,还能为节能减排做出贡献。例如,选择1级能效的电饭锅相比3级能效产品,在相同使用条件下能节省更多电能。
4.监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依据本标准对电饭锅产品进行监督检查,打击能效虚标和销售不达标产品等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权益和国家节能政策的有效实施。
5.认证机构:认证机构按照标准要求对电饭锅进行能效认证,为产品进入市场提供权威的能效证明,促进企业提高产品质量和能效水平,推动行业健康发展。
四、总结
1. GB 12021.6-2017《电饭锅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标准的实施,为电饭锅行业的能效管理提供了明确的技术规范,有助于推动电饭锅行业的技术升级,提升产品能效水平,促进节能减排,实现可持续发展。
2. 该标准通过设定严格的能效等级和技术要求,引导企业生产高效节能的电饭锅产品,满足消费者对节能家电的需求,同时也为监管部门提供了有效的监管依据,规范了市场秩序,对推动我国电饭锅行业向高效、节能、环保方向发展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