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34330-2017《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最新解读
一、标准的基本信息
1. 标准编号:GB 34330-2017
2. 发布日期:2017年8月31日
3. 实施日期:2017年10月1日
4. 发布单位:环境保护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5. 主管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6. 归口部门:生态环境部土壤环境管理司
7. 英文标准名:Identification standards for solid wastes - General rules
8. 起草人: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9. 国际标准分类号:13.100.10(固体废物处理与处置)
二、标准内容
1. 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依据产生来源的固体废物鉴别准则、在利用和处置过程中的固体废物鉴别准则、不作为固体废物管理的物质、不作为液态废物管理的物质以及监督管理要求。适用于物质(或材料)和物品(包括产品、商品)的固体废物鉴别,液态废物的鉴别也适用于本标准,但不适用于放射性废物的鉴别、固体废物的分类以及有专用固体废物鉴别标准的物质的固体废物鉴别。
2. 术语和定义:明确了固体废物、固体废物鉴别、利用、处理、处置等术语的定义。
3. 鉴别准则:详细规定了依据产生来源、利用和处置过程中的固体废物鉴别准则,以及不作为固体废物管理的物质和不作为液态废物管理的物质的判定标准。
三、标准应用场景
1. 工业生产:在工业生产过程中,用于鉴别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副产物、副产品等是否属于固体废物,明确管理对象,防止企业逃避监管。
2. 固体废物管理:为固体废物的管理提供了明确的判断规则,有助于提高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处置效率,促进固体废物资源化再生和生态循环技术的发展。
3. 执法监管:为执法机关查处没收的需报废、销毁等无害化处理的物质(如假冒伪劣产品、侵犯知识产权产品、毒品等禁用品)提供了鉴别依据。
四、总结
1. GB 34330-2017《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是我国首次制定的关于固体废物的鉴别标准,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
2. 该标准的实施有利于进一步明确固体废物管理对象,促进固体废物的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